证券日报编写 程丹
12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定公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下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提升执业质量得分方法,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催促投资银行强化质量意识,加速从重视“可批性”向重视“可投性”变化,正确引导证劵公司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业务品质。
新修订《评价办法》产生“1+4+1”的评价体系。在其中,第一个“1”就是指内控评价,体现证劵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控制度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情况。“4”就是指执业质量点评,体现证劵公司4类投资银行业务即个股证券承销、债券承销、并购税务顾问和股转公司(北京交易所)有关投资银行业务的履行职责和经营规模状况。第二个“1”就是指调节项,主要反映投资银行服务项目高质量科技自立自强状况。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明,现阶段,2023年评估工作基本实现,前不久将尽快公布。总体策略是,贯彻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实质,着力培育一流投行,引导行业不断提高投资银行综合服务的执业质量,助推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执业质量得分方法
进一步优化
原《评价办法》于2022年12月公布,要求暂对开展保荐业务的证劵公司作出评价。经过前期工作中知识的积累,本次修定《评价办法》将点评范围扩大到了进行4类投资银行业务的证劵公司,即个股证券承销、债券承销、并购税务顾问和股转公司(北京交易所)有关投资银行业务。
与之相适应,评价指标体系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健全,构成了“1+4+1”的评价指标体系,即投资银行内控制度状况点评、4类投资银行执业质量状况点评以及以投资银行服务项目高质量科技自立自强状况为主导的变化项点评。
在其中,内控评价的前提分成25分,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内控制度建设状况,延用原《评价办法》里的“内控制度”指标值,基础分15分。二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延用并整合原《评价办法》里的“业务流程管理”指标值,基础分10分。将该“业务流程管理”指标值集成到内控评价的首先要考虑是,“业务流程管理”指标值体现证劵公司对投行项目的结构管理制度,实际上就是根据对项目穿行测试来验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归属于投资银行内部控制的一部分。
执业质量评估的基础分总共75分。充分考虑经营规模、市场影响等明确四类投资银行业务各自基础分,个股保荐业务35分、债券承销业务流程20分、并购财务顾问业务10分、股转公司(北京交易所)有关投资银行业务10分。每种投资银行业务的执业质量点评进一步划分为履行职责和经营规模两个部分。
由于现在各种投资银行业务已分别设立了单项工程业务流程评价制度且具体内容比较成熟,销售市场广泛认可,为了保持评判标准的统一且尽量减少提升行业机构压力,对各种投资银行业务的执业质量点评直接在相对应单项工程评估中引入一部分指标值,并把评分按比例分配换算后记入,《评价办法》对提及的指标与算是方式都做了详细要求。
编写了解到了,一些证劵公司未进行所有4类投资银行业务,所以在相对应单项工程评估中并没有评分,对这类情况怎样处理,是打造评价指标体系环节中的一大难题。在初期征询建议环节中,曾采取以有关证劵公司所开展业务的执业质量评分作为未开拓市场得分方法。可是却试算情况来看,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情况。对于此事,中国证券业协会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反复计算、比照,并普遍真求各方意见,最后决定把某种业务流程执业质量得分中位值做为未进行该项业务券商的评分。这一处理方法,既兼具了大中型证券公司全面发展和中小券商多元化、品牌化发展趋势的差异需求,也极为客观体现了现实状况。
而调整项,评分形式为在前述点评总成绩前提下大大加分,目前以投资银行服务项目高质量科技自立自强状况为主导,最大10分,依据投资银行服务项目科技型企业问题进行点评。其他需要列入调节项考虑到内容,经投行质量评估专家评审会成功后执行,较高5分。
评估结果供证券公司归类评
价、授权管理等管控应用
根据最后得分,点评范围之内证劵公司投资银行质量评估结论分成A类、B类、C类三个等级。正常情况下评分排列前15%~20%且不存在重要消极事项列入A类,排列后15%~20%的列入C类,其他列入B类。
参加评估的证劵公司存在较大消极事项,如点评期限内证劵公司以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因投资银行业务违规违纪被承担刑事责任、被证监会或其它金融管理部门行政处分、存有严重影响投资者利益或公众利益情况,或是证劵公司被证监会中止、撤消业务资格的,点评归类不可定为A类。
亦如点评期限内证劵公司因投资银行业务被证监会立案侦查,或外国投资者、上市企业因投资银行业务被证监会行政处分、立案查处、并且其违规违纪或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证劵公司构成重大关联,证劵公司点评归类不可定为A类。
《评价方法》确立,点评期满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能够对证劵公司投资银行项目评估状况执行动态化管理、回朔认证,不断记录与评价指标有关的重要违规违纪状况。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可以根据投资银行质量评估结果对证劵公司人事管理、监督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工作频率等多个方面推行有所差异,并把投资银行质量评估结论列入金融行业从业信誉绩效考核体系。中国证券业协会将评估结果申报中国证监会,与此同时密送中国证监会各内设机构及证交所,供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上参考使用。
据编写掌握,本次《评价办法》将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不仅还将继续对外公布,充分发挥信誉约束作用,还将与证券公司分类点评、授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等机制挂勾,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约束的功效,使点评“硬”下去。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标准修定环节中早已同步开展了2023年的评估工作,现阶段已经基本完成,预估即将发布结论。
催促承销商
强化质量意识
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监督机构严格把控销售市场“准入关”,对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义务进一步压严夯实,促进中介服务提升执业质量和信息公开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严”字当头,加强执法力度,年之内已经有数十家券商投行、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接到罚款单,在惩罚之外还对未尽职履责中介机构也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从新证券法分享到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注册制下投行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等相关资料,再从证交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公布自控能力标准,资本市场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法律规范慢慢优化健全。
业内人士指出,《评价办法》融入注册制改革见实效必须,催促承销商强化质量意识,加速从重视“可批性”向重视“可投性”变化,正确引导证劵公司提升投资银行业务综合性执业质量。
一位证券公司非银分析师表示,《评价办法》本次修定,从质量评价体系、点评分组成等多个方面提升,正确引导投资银行业务获客更为向科技创新类产业歪斜,服务国家;也有助于推动投资银行业务聚焦主责主业,掌握投资银行业务品质,减少因投资银行工程质量不够造成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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