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伟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40,000股,占销户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5%。
2、截至本公告日,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办理手续。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等的有关规定。
3、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1,592,077,988股减少为1,592,037,988股。
结合公司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打算把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90元/股调整至5.30元/股,并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亿港元。公司已经按相关规定办了以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相关如下:
一、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执行情况概述
1、2020年9月22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性)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2020年10月15日,企业2020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准许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与此同时受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全权负责申请办理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执行相关的事宜。
2、依据股东会的授权,2020年11月30日,企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允许以2020年11月30日为授于日,以7.00元/股价钱向领导143名激励对象授于总计1,90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经深圳交易所、中登公司审批备案,此次授于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2月21日。
3、依据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性)会议审议准许,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中登公司审批备案,公司在2021年12月29日为143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了第一个限售期共570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
4、依据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性)会议审议准许,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中登公司审批备案,公司在2022年12月29日为142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了第二个限售期共568.50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并且于2023年2月27日办理完成1名辞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3.50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
5、依据股东会的授权,2023年12月13日,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深圳交易所、中登公司审批备案,公司在2023年12月28日为139名激励对象办理完成了第三个限售期共754亿港元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与此同时,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打算把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90元/股调整至5.30元/股,并回购注销3名辞职或请长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4亿港元。
二、此次回购注销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缘故、总数、费用等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的原因及数量以及
企业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请长假,依据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于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总计4亿港元,占销户前公司总股本的0.0025%。
2、回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依据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和2023年12月13日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企业解决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适当调整,其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在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一股的分红派息额;P为变更后的授予价格。经分红派息调整,P仍需为正值。
依据上述调整方法,此次变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授予价格(5.90元/股)-2022年度每一股分红派息额(0.60元/股)=5.30元/股。
3、复购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为212,000元,均是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此次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会由1,592,077,988股减少为1,592,037,988股,实际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股
四、此次验资报告及回购注销完成状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检审,并提交了天健验〔2024〕58号汇算清缴报告。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办理手续。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企业章程、第三期股权激励方案等的有关规定。
五、此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良好性和安全性;有关账务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省伟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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