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做为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沃股份”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于2023年12月29日对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相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查验,报告如下:
保荐代表人(签名):
夏俊峰 臧家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公司章)
夏俊峰 汪怡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有关
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汇报
深圳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泰联合证券”、“承销商”)做为浙江省金沃精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沃股份”、“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其金沃股份的具体情况,切实履行承销商应尽的职责,对金沃股份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快方案、多维度的后面学习培训,所培训内容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相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开展。
2023年12月29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负责人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的需求实现了对金沃股份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不断业务培训,现向贵所申报业务培训汇报。
一、学习培训主要内容
2023年12月29日,学习培训工作组采用现场授课的形式对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学习培训。此次培训详细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介绍,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价值、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东和董监高行为准则、规范运作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解读,同时结合相关案例开展深入分析。此次培训促进以上目标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道德,提升了解做为上市公司管理工作人员在规范运作等多个方面所需承担责任与义务。
二、此次培训人员信息
华泰联合证券金沃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组下派具备证劵、法律法规、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工作责任心强的骨干员工对企业培训目标进行了系统、细致入微的业务培训。参训人员包含:夏俊峰(保荐代表人)和王泽宸。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的需求,参与此次培训的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如下所示:
三、培训成效
通过此次培训讲课,金沃股份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发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有关交易规则的了解和理解,促进以上目标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道德,提升了解做为上市公司管理工作人员在规范运作等多个方面所需承担责任与义务。本次培训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金沃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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