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被担保人名字:天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此次为公司子公司10,000万余元银行贷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实际为分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950万余元,无担保费用。
●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质押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无
一、担保事项简述及工作进展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25日举办八届十七次股东会、2022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2023年是分公司银行贷款做担保方案的议案。依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必须日常资金需求,为提升日常监管决策效率,企业计划为分公司累计不超过250,000万余元银行贷款做担保,大多为企业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银行贷款做担保,无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分公司给予质押担保,在其中:企业计划为乌鲁木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余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35,000万余元、天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0万余元银行贷款做担保,为下一步拟建项目给予90,000万余元金融机构借款担保。以上贷款担保分公司负债率均不得超过70%,担保额度可以从公司其他分公司间进行调济应用,后面拟建项目若是为参股子公司工程项目,则按照股份比例做担保。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0日公布的临 2023-03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此前,企业已经与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天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给予连带责任担保,天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完成浦东发展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支行一年期10,000万余元贷款提现办理手续,公司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0万余元。
二、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天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798177840Y,创立于2007年3月9日,法人代表周德立,位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注册资金220,000万余元,主营聚乙烯、氢氧化钠、混凝土及水泥构件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10,337.91万余元,负债总额413,996.23万余元,资产总额196,341.68万余元,负债率67.83%;2022年度实现营收382,488.33万余元,纯利润7,604.08万余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没经财务审计资产总额408,931.00万余元,负债总额257,733.01万余元,资产总额151,197.99万余元,负债率63.03%;2023年1-9月实现营收234,153.13万余元,纯利润-44,903.28万余元。
天辰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100%全资子公司,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天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按债务人对借款人每一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一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至该债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之今后三年止。
担保额度:10,000万余元
四、此次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企业为下级控股子公司做担保大多为满足自己的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规划,有益于其稳健发展和持续发展。股东会分辨下级控股子公司具有偿债水平,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运营主题活动、资信情况、现钱流入及财务转变等状况可以密切关注,贷款担保严控风险。综上所述,此次贷款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会建议
此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股东会、2022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企业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贷款担保方案之日起计算。董事会觉得:以上担保事项在审批流程上合乎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以上贷款担保不会损害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六、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企业已获批还是处在有效期内总计对外开放担保额度为730,000万余元,公司实际总计对外开放担保余额为504,95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属总公司资产总额1,063,340.49万余元比例为47.49%,在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分公司担保额度为250,000万余元,具体担保余额为54,95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属总公司资产总额比例为5.17%;为大股东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450,000万余元,占公司总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属总公司资产总额比例为42.32%。请投资者充足关心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不会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应该承担的实际损失。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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