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的总数为25,039股,约占公司总总股本的0.0086%。
2、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一、 企业201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基本概况
华鑫服务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上市企业”) 于2015年10月29日接到中国证监会下达《关于核准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巴士在线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批准[2015]2354号)。审批公司为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已经改名为“中麦集团有限公司”)等42名关联方发售累计114,585,062股股份,选购所持有的巴士在线科技公司100%股份。与此同时审批公司为大股东上海市天纪集团有限公司发售不得超过29,000,000股新股上市募资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以上新增加股权于2015年11月26日在深交所发售,均是限售股份。
二、此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者做出的各种服务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做出的各种服务承诺主要内容
1、锁定期服务承诺
注:锁定期为36个月限售股份期满日为2018年11月25日。
2、赢利及赔偿服务承诺
在本次重组中,王献蜀、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佳创建材有限公司、南昌市宝梧建材有限公司、北京电云商贸有限公司、格日勒图、高霞、葛伟、杨建朋、王玉香、陈灏康、付杰、夏秋季红、武新明、柴志峰、邓长春、吴旻、金子辉、大圣、刘建、赵铁栓、蔡洪雄、王志强、孟梦雅、袁博、周文国、邓欢、高建、罗芝兰、舒云、宋宏生、王丽玲、姚婷、段春萍、熊小勇、周远新、章丽、龚天佐、张世强和张昱公平40名赔偿扣缴义务人服务承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巴士在线科技公司完成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少于10,000万余元、15,000万元和20,000万余元;完成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扣非的净利润不少于9,000万余元,14,000万元和20,000万余元。不然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详情如下:
1)在保证期限内,如巴士在线科技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扣非前后左右的净利润数里的任一指数小于相对应指标值总计服务承诺额度,赔偿扣缴义务人应逐渐以股权补偿方式对上市公司给予补偿;股权不能偿还的,应支付现金给予补偿。已偿还的股权不会再冲回。如赔偿扣缴义务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需对上市公司给予补偿的,对应的股权赔偿数量或现钱补偿金额要以巴士在线科技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扣非前后左右的净利润分别计算金额中孰高者为标准。
2)在保证期限内,如巴士在线科技公司总计实现净利润数小于总计服务承诺纯利润数,赔偿扣缴义务人将按下列顺序排列赔偿:
(1)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佳创建材有限公司、高霞、王丽玲、高建、邓长春、孟梦雅、夏秋季红、大圣、吴旻、邓欢等11名赔偿扣缴义务人最先因其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给予补偿;
(2)如上述情况赔偿扣缴义务人在本次重组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扣减已转让或设置第三方权益的股权数量,相同)不能偿还的,由其他28名赔偿扣缴义务人开展股权赔偿;该等28名赔偿扣缴义务人只对巴士在线科技公司2015年与2016年的盈利开展服务承诺并参加赔偿。
(3)如所有39名赔偿扣缴义务人在本次重组中总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扣减已转让或设置第三方权益的股权数量,相同)仍不能偿还的,由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市佳创建材有限公司、高霞、王丽玲、高建、邓长春、孟梦雅、夏秋季红、大圣、吴旻、邓欢等11人进行现金赔偿。
3)赔偿扣缴义务人应依据其本次重组时在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注资状况按赔偿次序全额的平摊对上市公司的赔偿。股权偿还的实际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赔偿扣缴义务人总计应偿还的股权总数测算如下所示:
总计应偿还的股权总数=(截至本期期终总计服务承诺纯利润数-截至本期期终总计实现净利润数)×(巴士在线科技公司100%利益做价÷本次发行价钱)÷服务承诺期内总计服务承诺纯利润数总数-已赔偿股权总数
各赔偿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本协定明确的补偿次序对上市公司给予补偿,分别应偿还的股权总数测算如下所示:
各赔偿扣缴义务人分别应偿还的股权总数=总计应偿还的股权总数×(各赔偿扣缴义务人本次重组时在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相匹配次序赔偿扣缴义务人本次重组时在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计认缴出资额)
4)赔偿扣缴义务人总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能偿还的,应支付现金给予补偿,现钱补偿金额测算如下所示:
应赔偿的资金额度=不够偿还的股权总数×发行价;
在其中,不够赔偿股权总数=应偿还的股权数-已偿还的股权数。
5)赔偿担保方式
如王献蜀、高霞及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赔偿扣缴义务人无法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执行股权赔偿或资金赔偿责任的,王献蜀、高霞及巴士在线集团有限公司应为此担负无尽连同补偿责任。
(二)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各类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1、锁定期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张世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取本公司股份为106,557股,占本次发行结束时公司总股本的0.0356%,服务承诺股份锁定期自发售完毕起分别是12月、24个月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中获得股权数量60%及其36月(2018年11月25日)。
达到解限条件时,张世强分别在2016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日)解除限售股权63,934股、2017年11月27日(上市流通日)解除限售股权17,584股。到此,张世强仍拥有本公司股份25,039股,均是增发股票,限购期满日为2018年11月25日,限售期己满。
2、赢利及赔偿服务承诺履行情况
此次持有限售股份公开发售流通股东张世强为第二次序赔偿扣缴义务人,只对标的公司2015年与2016年的盈利开展服务承诺并参加赔偿。
(1)2015年标的公司实现了业绩承诺;
(2)标的公司2016年度完成的净利润小于赢利服务承诺额度,依据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签订的《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承诺,上市企业于2017年7月回购注销了其麦集团有限公司、高霞、南昌市佳创建材有限公司、夏秋季红、邓长春、吴旻、大圣、孟梦雅、邓欢、高建、王丽玲等11名股东总计所持的 3,957,538股股票。第二次序赔偿扣缴义务人不用参加赔偿。
综上所述,该股东依法履行各类服务承诺。
(三)非营利性占有上市企业资金投入违规担保状况
该股东不会有非营利性占有上市企业资产的情况,发售公司对其不会有违规担保状况。
(四)不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交易所别的要求所规定的限定出让情况。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分配
1、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
2、此次解除限售的总数为25,039股,约占公司总总股本的0.0086%。
3、此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如下:
四、公司股权结构改变和股东持股变化趋势
1、此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恒泰证券觉得:此次上市企业申请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合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解除限售股东所解除限售的股权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长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情况公司股东做出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日,上市企业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报告;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格;
3、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鑫服务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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