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0号)
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与收益付款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盈利结转成本的基金认购于2023年10月20日立即记入其基金开户,2023年10月23日起可以通过对应的销售机构以及营业网点开展查询及赎出。
(2)2023年10月20日,投资人认购或变换转到的本基金认购不享有当日的分配利益,提现或变换转出的本基金认购具有当日的分配利益。
(3)一般来说,本基金收益付款方式为按日付款,对目前暂未开放按日收取的销售机构,仍保留每个月20日集中支付的形式。若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
(4)资询方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网站地址:www.jsfund.cn。
销售机构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在基金托管人网址(www.jsfund.cn)公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嘉实致宁3月定期开放纯债纯债
证券基金2023年第三次利润分配公示
注:(1)依据《嘉实致宁3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满足相关基金的分红标准前提下,本基金收益率每个季度至少分派1次,本基金每一年利润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一份基金认购每一次利润分配占比不能低于利润分配标准日每一份基金认购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至标准日依照股票基金协议约定分红比例测算应分派总金额每一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00610元,即每10份基金认购应分派额度0.0610元;(3)此次具体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认购派发收益0.2000元。
2与年底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1)此次利润分配公示早已本基金管理人南京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查。
(2)因此次年底分红造成净值转变,始终不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股票基金长期投资。
(3)如果用户没有选择实际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软件把它分红方式默认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掌握本基金现阶段分红设定情况。
(4)投资者可以在股票基金对外开放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点改动分红方式。此次分红方式将根据投资人在利益备案日以前最终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标准。用户可以到销售点或者通过我们公司确定分红方式正确与否,如有误或期待改动分红方式的,烦请于2023年10月20日、10月23日到本私募投资网点办理变更登记。
(5)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资询、掌握本基金相关详细信息: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热线: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在基金托管人网址(www.jsfund.cn)公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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