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06股票简称:均普智能化公示序号:2023-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宁波市均普智能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4)。企业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00万余元(含)的自筹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方案,并且在公布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出让;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因为公司正在办理设立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等相关业务,企业并未执行复购。
一、复购基本概况
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且于2023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44)。企业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00万余元(含)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7元/股(含)的回购价格,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方案,并且在公布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出让;若公司没能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后3年之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未转让股份将注销。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因为公司正在办理设立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等相关业务,故截止到2023年9月30日,企业并未执行复购。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市均普智能制造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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