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广东伟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1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上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105)、《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107)、《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115)。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变动公司注册资金,更改了《公司章程》相对应条文,并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前不久,企业获得浙江工商管理局换领的《营业执照》,详情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22019A
名 称:广东伟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别的有限责任公司(发售)
住 所:浙江温州市瓯海区娄桥工业园区中汇路81号B2幢5楼东南方首
法人代表:项光辉
注册资金:壹拾柒亿零肆佰陆拾肆万肆仟陆佰壹拾捌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9日
业务范围:垃圾焚烧炉发电,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固体废物处理工程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商务咨询、工程施工、经营管理和技术服务项目,废弃物、烟尘、废水、炉渣解决技术的开发与服务,危险废弃物运营(凭经营许可证运营),环保机械的生产、销售等售后服务,生活垃圾营业性清理、搜集、运送、解决服务项目(凭经营许可证运营),从业外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东伟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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