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志愿编写田鹏
2月21日,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对*ST泛海给予书面形式警告的自律监管对策,挥剑其几笔重要负债逾期不及时披露的情况。截止到2月22日,年之内145起公布详细情况的监管方案或政纪处分案件中,超七成涉及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难题。
这一方面体现出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也体现出证交所作为一线监管人始终坚持“以投资人为根本”的发展理念,严格严厉打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个人行为。
实际上,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上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仅仅证监会发布标准信息公开、变小“信息不对称”的手段之一。在保证强监管趋势的前提下,不断出台提升相关政策对策也为上市公司公布、公平公正、公正地披露信息带来了必需的指引与行为准则。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海波接受《证券日报》编写采访时说,强监管与信息公开正确引导标准紧密联系,共同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品质提高。强监管有利于形成有效的震慑体制,对上市公司开展管束,以保证市场公平和全透明;而政策规则正确引导则有助于企业产生恰当信息披露意识,严格遵守市场规律,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紧抓信披违规行为
信息的不对称状况特别是在多见于上市企业领导者和外部投资人中间,而上市企业能不能立即、精确公布有关信息,直接关系投资人合法权益。以信披为中心的全面注册制下,高品质信息披露是股票市场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石。
证交所充分运用一线监管人应该有之责,始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个人行为施加强监管。据沪深交易所官方网站官方数据统计分析,截止到2月22日,年之内145起公布详细情况的监管方案或政纪处分中,有108起涉及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难题,比例高达74.48%。
具体而言,缘故包含但是不限于未详细公布、未及时披露、没按规定公布、未精确公布、未披露相关上市公司运营、买卖、会计、重要诉讼和仲裁等相关信息,从而影响投资人自主权。比如,2月20日,深圳交易所对于某上市企业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项目进度及其未披露企业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等客观事实,对上市公司及有关负责人采用出具警示函对策。
编写进一步梳理发现,不缺因财务舞弊而欺诈广大投资者的例子。据调查,以上108起涉及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监管方案或政纪处分中,有18起涉及到定期报告虚假记载,占比超过16.67%。
在李海波看起来,财务数据会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指标和运营情况等,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投资者管理决策具备至关重要的影响。一部分上市企业装饰财务报告、虚增收入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销售市场公平性和投资者利益。因而,管控一般对这种行为开展重点打击。
精确正确引导提高信披品质
为了能落实以股民为本的标准,理应全力以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公平公正、全透明、标准的投资环境,尽可能降低金融市场错误成隐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影响。
“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产品质量是完成上述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提升销售市场公开性与公平公正,有利于确保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人的自主权、合法利益和决定权,推动资产经济繁荣发展趋势。”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对《证券日报》编写表明。
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个人行为施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证监会发布也在持续加强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矩的提供,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个人行为,正确引导相关企业更加重视信息公开的公开化、公平公正及其公平公正。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对信息公开工作中指导的精确性,沪深交易所结合公司及版块特性,目的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标准。
比如,对于退市风险警示企业,沪深交易所于2023年1月份公布《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重点核查及公布事项展开进一步优化;对于创新试点红筹企业,深圳交易所于2023年2月份公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3号——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以规范创新试点红筹企业的财务报表信息公开个人行为等。
陈雳表明,提升信息公开引导与维持强监管同时进行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定清楚、很明确的信息披露指引与标准,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导等方法推动企业按规定自行公布;另一方面,根据对违反公布标准、瞒报关键信息、欺诈投资人等违规开展严格惩治,提高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憧憬未来,陈雳觉得,针对监管部门而言,能够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对违反信息公开所规定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增强违反规定成本费;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并解决;与此同时,可以推动资源共享和跨部门协作,产生管控协力。
李海波表明,上市企业应主动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人也需要积极主动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治理和指导主题活动,促进上市企业提升信息公开品质。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定期传播有价值的商业资讯、评论和分析,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