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2月8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并且于2024年2月9日公布了《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8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字、持股数和占股比例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二、企业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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