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止到2024年2月19日,股东浙江省网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名浙江省浙大网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网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4,190,900股,总股本的8.19%,此次股份质押后,网新集团总计质押股份值为58,4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43%,总股本的5.69%。
企业于近期收到公司股东网新集团函告,获知其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了质押登记办理手续,详情如下:
一、此次股份质押状况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属于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用途状况。
3、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告披露日,网新集团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二、上市企业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状况
1、网新集团将来大半年和一年内不会有到期质押股份。网新集团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资产还款能力,其还贷资金来源为营业收入。此次质押的严控风险,在此次质押贷款期限内,如后面发生强制平仓或者被强行平仓风险,网新集团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填补担保金、补充质押、提前还贷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
2、截止到公告披露日,网新集团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3、第一大股东质押事宜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1)此次质押贷款不会对公司主营、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持续盈利等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2)此次质押贷款也不会影响董事会构成,不受影响第一大股东与企业在产权年限、业务流程、财产、工作人员等方面关系状况,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3)网新集团不会有需履行业绩补偿责任。
企业将密切关注该质押贷款事项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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