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持仓5%以上股东安徽省新集煤化(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集煤化”)拥有本公司股份134,902,86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5.21%。新集煤化总计质押股份45,45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 33.69%,总股本的1.75%。
一、上市公司股份撤押状况
2024年2月2日,企业收到持仓5%以上股东新集煤化工作的通知,新集煤化把它质押贷款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元证券”)无限售流通股个股总共21,200,000股提早撤押,并进行股权撤押登记。详情如下:
此次股权撤押后,新集煤化将依据在未来融资需求情况判断是否进行质押贷款,并立即执行告知义务,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新集煤化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三、风险应对措施
企业将持续关注本公司股份质押贷款及股票质押风险性状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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