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依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下称“《股价稳定预案》”),企业将采用由合乎《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加持企业股票的举措以稳定股价。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如今在企业就职并领薪的公司监事亦自行加持企业股票。
●此次合乎《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及其自行加持的公司监事总共7人,方案总计增持股份额度不少于其上一年度税后工资薪酬总额的5%,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税后工资薪酬总额的10%,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期终经审计的净资产。
●此次加持执行时限:此次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加持的实行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股票价格稳定措施以及实施意见之日起90日。
●此次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或者公司股价不断超过增持计划公布的价格上限等多种因素,从而出现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实施风险。
企业上一轮稳定股价对策已经在2023年12月15日实施完毕。自2023年12月16日起止2024年01月15日,企业股票的收盘价格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小于最近一期(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36元,再度开启稳定股价对策的启动标准。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4年0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4-003)。
企业第二届董事会于2024年01月25日举办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现将此次稳定股价对策的整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稳定股价对策以及实施意见
(一)此次将采用的稳定股价对策
依据《股价稳定预案》,企业稳定股价对策启动方式及条件为:①由企业回购公司股票,回购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一次用以回购股份资金额度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期间用以稳定股价的认购资产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期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0%,高于以上标准化的,相关稳定股价对策在本年度不会再继续执行;②由控投股东增持企业股票,控投股东增持个股的金额不超过大股东上一年度从企业领到分红,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且一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加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③以在企业上市时任职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企业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加持企业股票,加持个股的资产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于企业获得薪酬总额和股票分红(税后工资,相同)的10%,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上述情况执行董事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对策可以单独或合并选用。采用上述情况方法时应考虑:(1)不可以导致企业不符合法律规定企业上市条件;(2)不可以驱使大股东执行全面要约收购责任。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且大股东2022年度未从企业领到年底分红,没法依据《股价稳定预案》执行稳定股价对策①和②,故企业将实施稳定股价对策③,由合乎《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加持企业股票。在这个基础上,为体现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如今在企业就职并领薪的公司监事亦自愿参与此次加持。
(二)此次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其高管人员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1、加持行为主体基本概况:
此次合乎《股价稳定预案》规定条件的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包含在职执行董事乔银平先生、王勇先生,在职高管人员王明军老先生、吴改老先生、刘向楠老先生白心锋锋女性,及其此次自行加持的在职公司监事王红春女性。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上述情况7名董事、公司监事及其高管人员(下称“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2、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类型
企业无限售要求的A股流通股。
(2)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额度
上述情况7名董监高方案总计增持股份金额不小于其上一年度税后工资薪酬总额的5%,不超过其上一年度税后工资薪酬总额的10%。
(3)增持股份的价钱
依据《股价稳定预案》,此次董监高增持股份的价钱不得超过企业最近一期期终经审计的净资产。
(4)加持执行期限
此次董监高加持执行期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股票价格稳定措施以及实施意见之日起90日。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此次董监高加持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的形式
根据集中竞价等或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许可的多种方式执行。
二、其他事宜表明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此次董监高增持计划执行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董监高在执行此次增持计划环节中,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权变动及股票交易关键期等多个方面的有关规定,还许诺在增持计划执行时间段内不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此次董监高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三、增持计划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此次董监高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发生改变或公司股权价格持续超过增持计划公布的价格上限等多种因素,从而出现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实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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