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转股价格:12.25元/股
●转股期起始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369号)允许,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推出了640万多张可转债,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64,000.00万余元,时间6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3〕177号文允许,企业公开发行的64,000.00万余元可转债于2023年8月10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福蓉可转债”,债卷编码“113672”。
根据有关规定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福蓉可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可交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福蓉可转债”股权转让的相关条款
(一)融资规模:64,000.00万余元
(二)票面价值:rmb100元/张
(三)息票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期满赎出价格108.00元/张(含最后一期贷款利息)。
(四)债券期限:发售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
(五)转股期起始日期: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六)转股价格:12.25元/股。
三、股权转让申报相关事项
(一)股权转让申报程序
1、股权转让申请应当按照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报盘形式进行。
2、持有者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福蓉可转债”或者部分申请办理变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请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值,转化成股份的最小的单位为一股;同一买卖日内数次申请股权转让的,将分类汇总股权转让总数。股权转让时不够变换1股的可转债一部分,本公司将于股权转让申请日的次一个买卖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展资产兑现。
4、可转债转股申请方向为售出,价格是100元,股权转让申请一经确定不可以撒单。
5、可转换债券交易申请先于股权转让申请。针对超过当日结算后可转换债券余额申请,按照实际可转换债券总数(就是当日账户余额)测算变换股权。
(二)股权转让申报日期
持有者可以从转股期内(即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上海交易所买卖日的正常交易时长申请股权转让,但以下时长以外:
1、“福蓉可转债”终止交易前的可转债连续停牌;
2、我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照有关规定,本申请办理终止股权转让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洁及销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股权转让申请办理确定合理后,将记减(冻洁并注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可转债账户余额,与此同时记增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对应的股权金额,进行工商变更。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加股份的挂牌交易和所享有的利益
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以申请股权转让。无限售标准可转债转股新增加股权,可在股权转让申报后次一个买卖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加股权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利益。
(五)股权转让过程的相关税金
可转债转股全过程中因产生相关税金,由纳税主体自主压力。
(六)变换本年度利息所属
“福蓉可转债”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根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3年7月18日。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转化成股权的可转债无法享受本期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贷款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钱的变化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全新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25元/股,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全新转股价格为12.25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此次可转债发行以后,当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此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总股本)、配资使公司股权产生变化及配送股利等情况时,企业将按照上述标准发生的顺序,依照以下公式计算对转股价格开展累计调节(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与此同时完成时: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该次派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高效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转变状况时,企业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满足条件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节的通知,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股价格的变化日、更改方法及停止股权转让期间(如果需要)。
当转股价格调节日为可转换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人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公司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公司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合拼、公司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债务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具体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分保护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按照到时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此次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限,当企业股票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0%(没有80%)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拥有此次可转换债券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间的较高者,且与此同时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票面价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往下调整转股价格,一定会在满足条件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上刊登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公示调整力度、证券登记日及停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等相关信息。从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五、别的
投资人如需了解“福蓉可转债”的具体发售条文,请查阅公司在2023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篇。
联络单位:企业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28-82255381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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