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转股价格:83.75元/股
● 股权转让的起始日期:自2023年9月27日至2029年3月20日
● 广东省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个股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已经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71.19元/股),存有开启《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的概率。若触发机制,企业将在触发机制当日举办董事会审议再决定是否调整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公司可能开启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发售概述
(一)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158号)审批,公司为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债6,460,000张,每一张颜值金额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646,000,000.00元,扣减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总计7,821,867.92元(未税)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为638,178,132.08元。可转换债券期限为自发售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3月21日至2029年3月20日。
(二)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3〕73号”文允许,企业64,600.00万余元可转债将在2023年4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出售,债卷通称“华特可转债”,债卷编码“118033”。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企业本次发行的“华特可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交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84.22元/股。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所属期归属股权25,000股新增加股份的登记及其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自2023年7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至83.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9)。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所属期归属股权147,480股新增加股份的登记,自2023年8月2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至8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06)。
二、可转债转股价钱修正条款与很有可能开启状况
(一)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1、调整管理权限与调整力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当企业股票在任意持续三十个买卖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计划方案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以上计划方案需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即可执行。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拥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股东需要逃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举办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与前一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买卖日内发生了转股价格调节的情况,即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前买卖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在转股价格调节日及以后的买卖日按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测算。
2、调整程序流程
如公司决定往下调整转股价格时,一定会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或证监会指定别的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示调整力度、证券登记日和中止股权转让期内(如果需要)等信息。从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即转股价格调整日)起,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并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调整日为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日或以后,并且是变换股份登记日以前,此类股权转让申请办理应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估开启状况
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企业股票已经连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即71.19元/股),存有开启募集说明书所规定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标准的概率。若未来持续20个交易日里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仍继续达到法定条件,将有可能开启“华特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在转股价格调整标准开启当日,上市企业理应举办董事会审议再决定是否调整转股价格,在次一买卖日股市开市前公布调整或者是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钱的提示性公告,并依据募集说明书或是重组报告书的承诺立即执行后面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企业未按照此款要求执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作此次不调整转股价格。
三、风险防范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和法律法规规定,于开启“华特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标准后确定此次是不是调整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后续公示,注意投资风险。
四、别的
投资人如需了解华特可转债的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在2023年3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公布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络单位:企业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757-81008813
电子邮件:zhengqb@huategas.com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华特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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