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涉及到2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5,940,000股,占公司总回购注销前总股本0.7367%,回购价格为9.02元/股;
2、此次销户结束后,公司总股本由806,339,700股减少为800,399,700股。
企业本次复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金额为53,578,80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本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在2023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手续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销户事宜概述
1、2019年10月11日,企业各自举行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职工监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布了独立意见。2019年10月25日,企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大会报请举办企业2019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此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同一天北京市国枫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2、2019年10月15日,企业通过内部网站发布《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企业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职位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公司职员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2019年11月16日,企业在巨潮资讯网公布《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审核确认,企业监事会认为:纳入此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达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的各种标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理合法、合理。
3、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9年12月31日,企业各自举行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5、2020年2月7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于登记工作,授于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0年2月10日。此次激励计划共为25名激励对象授于1,165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为9.02元/股。
6、2021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大会、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七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侯晓阳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企业2019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与此同时,其他仍合乎激励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当初个人考核结论均不合格,不具备本年度解除限售资质,依据《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情况缘故确定的总共301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7、2021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开启标准没有达到,依据《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情况缘故确定的总共27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8、2021年9月4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其辞职、第一期开启标准没有达到及第二期开启标准没有达到而确定的总共571亿港元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在2021年9月1日办理完成。
9、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黄王倩等因辞职不再符合企业2019年激励计划激励条件,与此同时第三、四期开启标准没有达到,依据《管理办法》、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情况缘故确定的总共594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独立意见,深圳国枫法律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服务合同。
二、回购注销缘故、数量和价钱
1、激励对象不再符合企业激励条件
原激励对象黄王倩、胡继渊因辞职不再合乎激励条件,企业将根据《草案》协议条款要求,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锁的137,500股员工持股计划。
2、销售业绩标准不合格
依据《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四期开启标准分别是:以2018年深圳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梦网”)的主营业务收入为基准,2021年营收增长率不少于120%、2022年营收增长率挺高170%。深圳梦网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8年增长率为75%、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率为119.09%,没有达到企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四期开启标准。企业拟向总共2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总额55%,总共5,802,500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企业拟向上述原因确定的总共5,94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开展回购注销,占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标的股票数量5,940,000股100%,总股本的0.7367%。
本次复购限制性股票的价钱: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授于至今,企业没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资、缩股、分红派息等因素公司总股本数量或股价的现象,因此无需对授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进行调节。本次复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是9.02元/股。
本次复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及由来:资金总额金额为53,578,80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三、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状况
中喜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示了其喜验字2023Y00064号汇算清缴报告,检审结果显示: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止,公司已经回购股权鼓励股权5,940,000股,回购价格为9.02元/股,回购款总金额rmb53,578,800元,在其中降低总股本5,940,000元,降低资本公积金47,638,800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5,940,000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在2023年12月22日办理完成。
四、 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此次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总股本会由806,339,700股减少为800,399,700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所示:
五、此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806,339,700股减少为800,399,700股。
2、此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危害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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