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股票简称:ST中利公示序号:2023-15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8月21日与带头财务投资人深圳扬子江成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扬子江成信”)、企业临时管理人签订了《重整投资(意向)协议》(详细公示2023-116)。
《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原定的带头财务投资人扬子江成信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经过长时间的商谈,未能就重要工作进行达成一致意见。为顺利助力公司预重整以及后续重组工作中,经公司会与多方谨慎判断并沟通协商,决定不再与扬子江成信缔约宣布重整投资协议。
现阶段,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已直接和别的意愿财务投资人进行商谈,并认真做好财务投资人的协调工作。产业链投资者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正处在预重整环节,申请办理重组的有关层报审查工作已经江苏省内不断、稳步推进。企业将继续高度关注上述事项的工作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个月公布一次工作进展。
企业及董事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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