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胡林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江苏省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22)。公司副总经理胡张先生方案自公告披露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之后的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61,4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
企业近日收到胡张先生开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减持计划时限已期满,胡张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时限已期满,公司副总经理胡张先生在此次股份减持方案期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此次减持计划前后左右,公司副总经理胡张先生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化,仍持有公司股份1,845,738股,总股本的0.28%,在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461,435股,管理层锁住股为1,384,303股。
二、别的相关说明
1、公司副总经理胡张先生在此次减持计划期内未违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此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事先公布,胡张先生在此次减持计划期内不通过任何方式高管增持之而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会有违背减持计划和有关约定的状况。
3、公司副总经理胡张先生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胡张先生开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省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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