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权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三峡集团”)公开发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9年翠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卷通称“G三峡EB1”)持有者转股,造成控投股东占股比处于被动降低,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 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 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处于被动减少至55.18%。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收到大股东中国三峡集团工作的通知,2023年4月24日(上次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占股比例变化超出1%股权变动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中国三峡集团公开发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19年翠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总计转股25,263亿港元,中国三峡集团总计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处于被动降低25,263亿港元^[1],占现阶段公司总股本比例是1.03%。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处于被动减少至55.18%。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公告如下:
^[ 1]合计持股数量达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峡集团-广发证券-18三峡EB贷款担保及信托资产专用账户”和“三峡集团-广发证券-G三峡EB2贷款担保及信托资产专用账户”三个帐户分类汇总。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中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有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服务承诺。
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仍然是公司控股股东。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利的股权状况
注:1.此次股权变动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350,212亿港元,在其中中国三峡集团帐户股票数为995,465亿港元,G三峡EB1可交换债券的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专用账户股票数为142,597亿港元,G三峡EB2可交换债券的贷款担保及私募基金专用账户股票数为70,984亿港元,一致行动人帐户股票数为141,165亿港元。
2.中国三峡集团帐户现股票数为995,465亿港元,较此次变化前1,008,314亿港元降低12,848亿港元,原因是依据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申请办理填补贷款担保及信托登记,详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办理补充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
3.此次股权变动后,大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制或受到限制转让状况。
三、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主要系G三峡EB1可交换债券持有者转股导致股权变动人被动减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
2.此次股权变动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产生变化。
3.转股期限内,今天可交换债券持有者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换股总数、转股时长均有待观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企业将继续关注可交换债券转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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