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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三峡集团”)一致行动人三峡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三峡财务企业”)发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定企业0.14%股权转让过户已办理完毕。
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公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配套通知中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只能项目投资固收类商业票据,权益类不会再归属于批准范畴”,三峡财务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企业35,216,1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4%),以非公开协议书方法出让至中国三峡集团一致行动人三峡上海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详细企业2023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刊登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此次股权转让已经在2023年11月进行证劵过户登记办理手续。这次出让后,三峡财务企业不会再持有公司股份,三峡上海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16,1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14%。中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占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然是13,581,621,204股,占公司总股本55.51%。
此次非公开国有资产转让未造成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我国川投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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