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 苏州市天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买卖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12%,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于*ST电脑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2. 经公司自纠自查同时向大股东核查,截至本公告公布日,除已经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及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称“《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文档以外,不会有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10月25日接到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企业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行政处分最后以证监会所作出的宣布行政处分及市场禁入确定为标准;
4. 股价波动幅度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企业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买卖日(2023年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3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12%,依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于*ST电脑主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心、核实表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企业对相关事项展开了审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 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传媒报道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3. 除已经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及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文档以外,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未出现或预估即将发生变化;
4. 经征求公司控股股东,除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及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文档以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备环节的重大事项;
5. 股票异常波动期内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交易企业股票的举动。
三、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数据的表明
本董事会确定,除已经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及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文档以外,我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10月25日接到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企业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行政处分最后以证监会所作出的宣布行政处分及市场禁入确定为标准。
四、风险防范
1. 经自纠自查,现阶段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内容公平披露的情况;
2. 公司在2023年11月9日公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03)。依据更改之后的2022年财务报告,企业2022年末资产总额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目前已被执行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由于企业更改后2022年末资产总额仍为负值,且已经被执行暂停上市,如2023会计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企业股票要被暂停上市买卖:
(1)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或是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
(2)企业2023年多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是追朔重述后连续两次会计期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是
(3)企业2023年度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是
(4)未能法定期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备的2023年年报;或是
(5)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交易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或是
(6)因不符第9.3.7条规定,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深圳交易所审核同意;
企业追朔重述从而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况,或因碰触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发生前述第(四)项到第(六)项情况或是具体碰触暂停上市指标值相对应年度的次一本年度发生前述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的,企业股票要被暂停上市买卖。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结合公司2022年更改之后的财务报告,企业2022年本年度扣非前后左右纯利润仍均为负值,且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表明企业持续盈利有待观察,公司股票交易已经被执行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因企业股票被累加执行股票退市及其他风险警示,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2条规定,企业同时使用暂停上市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况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于*ST字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侦查。公司在2023年10月25日接到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与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企业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行政处分最后以证监会所作出的宣布行政处分及市场禁入确定为标准;
7. 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公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于2023年11月21日公布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及公示。企业拟将上海市恒电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市恒电”)售卖所持有的国机国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机电力工程”)80%的股份,上海市恒电拟通过现金方式付款交易对价(下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的成交价以评估机构上海市东洲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并且经过有权利国有资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评估价值为载体,由上市企业与关联方共同商定。在相关评估价值的前提下,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明确此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为1元。以上买卖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及文档。
本次交易并未最终实现,存有不能通过审核,很有可能被暂停、中断和取消及其看涨期权无法及时交收的风险。以上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1月21日公布的《重组报告书》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性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11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天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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