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忽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企业)大股东中国再生资源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再生)与其说子公司、股东黑龙江中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黑龙江省中再生)于2023年7月18日签定《股份转让协议》,黑龙江省中再生将其持有的企业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69,229,200股(占公司总股票数4.99%)出让给中再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7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临2023-056)。
公司在2023年11月21日接中再生通告,其已接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过户登记确认单,以上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办理手续,产权过户日期是2023年11月20日。到此,此次国有资产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办理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再生对企业的占股比例由25.84%增加到30.83%。
这次国有资产转让股权过户登记前后左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转变如下:
注:以上发生的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目占比总和末尾数的差别,为四舍五入缘故而致。
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占比均未发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并没有造成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再生,控股股东仍然是中国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别的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主题活动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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