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准确和详细,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围海基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105),公布了企业为“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项目(市区片海塘)工程施工1标”工程项目的中标方。
现阶段,公司和利益相关方签定以上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详情如下:
一、发包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发包方:龙港市产业链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承包人:浙江围海基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法:工程总承包
4、施工期:1080日历天
5、公司和发包方不存在什么关联性
二、合同书具体内容
1、签约合同价:327,223,895.00元
2、项目可行性: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项目(市区片海塘)工程施工1标,本中标单位招标内容为K0+000?K4+284.44段,包括周家站闸门联接段和大西北塘(湖前端+城市北部段),自周家站闸门至龙港立交桥上下游,全长4284.44m(在其中2+421.43?2+616.01 段为新兰闸站,由此外项目实施)。包含海塘提标扩容结构加固、重点改造提升及其为实施以上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措施项目)及其它工程等。
3、交易方式:(1)细化为:进度款按施工进度付款申请(没有设计变更合同款)的85%(在其中15%为工人工资)进行结算,其他15%做为工程决算暂扣费,待工程完工检验合格且进行清算后,除合同书别的条款规定扣押质保金外,结清尾款。
(2)设计变更合同款依据第三方审价或相关部门对工程造价开展审核后,付款不得超过审批额50%的变更工程进度款。
5、合同违约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行
三、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项目(市区片海塘)工程施工1标”新项目合同总金额约占公司总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2.72%,合同的效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的履行不受影响公司业务的自觉性,主要经营范围不会因为履行但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的履行的风险提示
以上协议中已就毁约、理赔和争议等作出明文规定,但合同的履行存有受不可抗力的危害所导致的风险性。龙港市产业链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不存在合同的履行能力水平风险。
五、备查簿文档
1、《龙港市海塘安澜工程(城区片海塘)施工1标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围海基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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