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已经在2023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3-48)。此次会议将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为切实保障众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捷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醒如下所示: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1.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举办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确定举办本次股东大会。
3.召开的合法、合规: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日期及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在下午14:50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能够在前述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倘若同一投票权发生反复投票选举的,以第一次投票选举结果为准。
6.大会的除权日: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
7.参加目标:
(1)在除权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11月9日在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企业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同时可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股东。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企业聘请的侓师;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理应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深圳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清河新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宜
1.决议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提议编号实例表
2.提议决议和公布状况
提议1.00和提议2.0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细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证监会特定网址(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44)等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中的所有提议将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记票并给予公布。中小股东就是指下列公司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发售公司的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大会备案方式
1.备案方法
(1)公司股东备案:公司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能确认其具备法人代表资质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登记信息;授权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持身份证、公司股东企业依规开具的书面委托书登记信息;
(2)法人股东备案:法人股东亲身出席会议的,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信息;由他人代理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书、受托人股东账户卡、受托人身份证件登记信息;
(3)股票融资股东登记:依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涉及企业股票,由证劵公司委托拥有,并且以证劵公司为名义持有人,备案于企业股份公司章程。参加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人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委托证劵公司法人代表依规开具的书面形式授权书,及委托券商的相关股东账户卡影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外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发传真或信件的形式进行备案(还需提供有关证件影印件)。
2.登记时间:2023年11月15日8:30-12:00,14:00-17:30。
3.备案地址:深圳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清河新世纪楼清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股东大会,企业向股东给予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或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网上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宜
1.联系电话
(1)企业地址:深圳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清河新世纪楼
(2)邮编:518053
(3)联系方式:0755-86091298
(4)传 真:0755-86090688
(5)邮 箱:wangfan@shahe.cn
(6)联 系 人:王凡
2.大会花费: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全部费用自理
3.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清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编码:360014
2.网络投票通称:清河网络投票
3.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议,立即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或“放弃”。
4.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累积投票提议以外的其他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其他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再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时长:2023年11月1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在下午3:00。
2.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配件二:
授权书
兹授权授权委托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我们公司)参加清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委托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股票账号: 股票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公司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对以下提案决议如下所示(请在相应的决议建议项下滑“√”):
备注名称:1.受托人对“允许”、“抵制”、“放弃”三项授权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表达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符内打“√”,三项授权委托意见栏发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标记委托建议视为无效。
2.假如受托人没有对以上提案做出实际决议标示,受委托人能否按自己做主决议: 能够 不能
3.本授权书有效期:始行授权书签定之日到本次股东大会完毕。
受托人签字(公司股东盖公章):
授权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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