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科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4〕1464号)。本次发行的发起人(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发起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发起人”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惠通科技”,股票代码为“301601”。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查询合格的线下投资者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a股和非限制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35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以下简称“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额为526.80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351.20万股,占发行股份的10%。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10%。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的175.60万股将返还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265.25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量的71.67%;网上发行的初始数量为895.55万股,占战略配售数量扣除后发行数量的28.33%。
根据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632.20万股)将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633.0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51.67%;网上发行的最终数量为1527.7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总发行量的48.33%。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成功率为0.0201491665%,有效认购倍数为4.962.9845倍。
2025年1月8日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支付工作(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支付的战略配售,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战略配售、网上、线下新股认购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四个值”,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惠通科技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最终战略配售额为3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初始战略配售额与最终战略配售额之间的差额为175.60万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T-3),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的有关协议,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注: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5,193,833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179,287,229.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83,66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987,270.60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16,330,50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192,699,900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制,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其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制期限。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制期为6个月,限制期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中,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635、894股,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2%,占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4.6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的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为8367股,承销金额为987,270.6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股份的数量约占发行总数的0.24%。
2025年1月10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下、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为6069.81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323.15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48万元
3、律师费用:797.92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2.83万元
5、发行费及其他费用:15.91万元
注:上述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如果总数与每个加数直接加和尾数之间存在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发行手续费等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3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4047165、021-54047376
发行人:扬州惠通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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