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号:2024-04040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三河市和旺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丰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浩明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宏鹏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市利明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10家合作社)2024年肉牛购销转租土地交易。
●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依赖关联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我局对贵公司采取警示信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其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中。警告信提出,2024年公司与10家合作社未履行审查程序,未及时披露相关交易。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月至10月,公司分别与10家合作社开展了肉牛购销和土地转租业务,具体数据见下表: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三河市和旺农业专业合作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82MAD2XHME3Q
2、法定代表人:韩志鹏
3、注册资本:10万元
4、公司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5、成立日期:2023-10-24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程官营村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畜禽收购、畜禽销售、农林渔业机械配件销售、农林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渔业专业机械安装维护、饲料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作物栽培服务;作物收获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活动。
8、股权结构如下:
9、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二)、三河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82MACYXT8C8F
2、法定代表人:郭士兵
5、成立日期:2023-09-27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畜禽收购、畜禽销售、农林渔业机械配件销售、农林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渔业专业机械安装维护、饲料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活动;作物收获服务。
(三)、三河丰富农业专业合作社
1、93131082MAD0U1C38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项立明
(四)、三河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
1、93131082MACYXRA7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张健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盛屯村
(五)、三河浩明农业专业合作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82MAD2PYXYNN
2、法定代表人:李满德
5、成立日期:2023-11-03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白家庄村
(六)、三河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
1、93131082MAD27Y900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李杰文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小丁庄子村
(七)、三河市红鹏农业专业合作社
1、93131082MACYNM61G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崔卫东
6、住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高楼镇万家庄村
(八)、三河市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82MAD0TXYX5U
2、法定代表人:孙铁贵
(九)、三河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
1、93131082MAD0PTA34F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法定代表人:张利
5、成立日期:2023-09-28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畜牧机械销售;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畜禽收购;牲畜销售;农业、林业、渔业机械配件销售;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林业、畜牧业、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和维护;饲料原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作物栽培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活动;作物收获服务。
(十)、三河利鸣农业专业合作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31082MAD0UG6N
2、法定代表人:张立新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增加土地租赁面积,为公司提供食品加工、肉牛饲养等服务充足的原材料有利于控制各业务链的财务成本,保证食品加工行业的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平的交易条件和定价、公平的交易原则,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审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审查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4年肉牛购销及转租土地及相关交易的议案》,相关董事李亮先生回避表决。相关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审议的相关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平,不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和有关审批程序,披露有关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避免投票。
3、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号:2024-039
关于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11月26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补充审议公司2024年肉牛购销及转租土地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良先生回避了本案的表决;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题会议。
2、审议《关于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审查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案。
3、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进行审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号:2024-0411
聘请独立董事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养牛场建设项目完成公告审查
2024年7月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督管理局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局[2024]258号关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审查的监管注意函:为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请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研究确定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查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
2024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三次会议,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查。2024年7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四次会议,决定聘请河北立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审查单位。
2024年9月1日,公司与河北立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重新审查养牛场建设项目。
2024年10月24日,河北立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河北立天审核字[2024]第3006号审核报告》。审核结果如下:
兴隆庄养牛场(东、西)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对于刘家河养牛场和西吴养牛场(北区、南区)的建设项目,扣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和甲方提供的机械后,结算提交金额为508634140.08元,第二次复审增加金额为561358.13元,第二次复审增加金额为48089692.79元(其中工程量减少金额为27元,686、149.58元,利旧项目审减金额为20、403、543.21元),总审减金额为42、476、134.66元。
备注:复审报告:
1、兴隆庄、刘家河办公室、门卫、围墙、宿舍10、454、013.03元,本次审核已扣除;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主张的三个新牛粪棚12、119、038.02元的补充协议,本次审核未计增加。
2、刘家河2#、3#、4#、5#牛棚砖墙利旧,1#料棚、2#料棚砖墙利旧,利旧费用9、949、530.18元,本次审核已扣除;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主张的原硬化路面拆除费用9、474、667.33元,本次审核未计增加。
3、在西吴南区16A槽钢中,施工单位已报告的竣工结算金额约为7、268、788.22元,本次审核已扣除。
4、对于刘家河4#青储池未完工的部分,施工单位已报告的竣工结算金额约为2、475、770.87元,本次审核已扣除。
《中国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和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0965证券简称:福成股份公告号:2024-0422
河北省中国证监会监管委员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公告
2024年8月22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省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9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我局决定对贵公司采取行政监督措施,责令改正并发出警告信,警告贵公司,责令贵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对养牛场重大项目进行复审,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的信息》<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号:2024-033)。
2024年10月30日,针对前期现场检查,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发布了《行政监督措施决定》[2024]号。3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行政监督措施决定》(以下简称《警告函》)。详见2024年10月30日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8)。
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应当及时梳理讨论涉及的问题,并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如下:
1、涉及的主要内容和整改措施
(一)养牛场复审及整改措施
2024年7月2日,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根据现场检查,向公司发出《关于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能的监督提示函》(冀证监督函[2024]号。257)、《关于加快重大工程项目复审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258号)。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研究确定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并发表意见”;要求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研究具有司法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查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书面向我局提交审查结果”。
2024年7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三次会议,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查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及时披露了上述决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号:2024-029)。
2024年7月1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题会议第四次会议。经邀请、评选、评审等程序后,拟聘请河北立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评审单位。由于公司对相关政策的理解错误,未能及时与评审单位签订合同,未能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2024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河北省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2024]号。2024年8月24日,公司及时披露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具体内容见公告(公告号:2024-033)。
2024年9月1日,公司与河北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重新审查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
2024年9月20日,公司计划将复审整改报告推迟至2024年10月25日。具体内容见公告(公告号:2024-034)。
(二)复审报告结果
2024年10月24日,河北立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兴隆庄养牛场(东西)》、刘家河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北区、南区)建设项目结算二审报告(审核字[2024]第3006号)。审查结果如下:
兴隆庄养牛场(东、西)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刘家河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北区、南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金额为534、810、826.75元(扣除甲供材及甲供机械后,审核金额为:534、810、826.75-26、176、686.67=508、634、140.08元),审核结果如下:
1、兴隆庄(东西区)养牛场项目,审增131、653.55元,审减3、295、718.44元,审减3、164、064.89元。
增加审查原因:施工单位结算报告的钢柱工程量较少,根据现场情况计算增加;
减少原因:竣工图纸上标有水平杆,现场只有牛棚屋脊,阳光棚不做水平杆;柱间斜支撑现场数量少于竣工图纸;食品槽模板、饮用水槽模板数量减少。
2、刘家河养牛场项目审增1、834、372.98元,审减3、139、758.69元,审减1、305、385.71元。
增加原因:钢柱规格尺寸增加,如竣工图钢柱为HN300*150*8*9,现场钢柱为D402圆管;
减少原因:1#牛棚屋面板材料变更(竣工图为压型钢板复合保温屋面,实际为阳光板屋面)、现场无柱间支撑等。
3、西吴(北区)养牛场项目,审增2、821、108.84元,审减7、833、643.51元,审减5、012、534.67元。
增加原因:钢柱规格尺寸增加。例如,竣工图钢柱为HN300*150*6.5*9,现场钢柱为HN294*200*8*12;彩钢单板、钢檩条等工程量审增;
减少原因:现场无柱间支撑、保温屋面板工程量等。
4、西吴(南区)养牛场项目审增826、422.77元,钢墙架(16A槽钢)审减7、268、78.22元,其他审减3、294、791.51元,共审减9、737、156.96元。
增加原因:砖基、模板等工程量的增加
钢墙架减少原因:详见本报告第五项和第九项。
其他减少原因:减少工程量,如食槽模板;
5、扣除利旧项目20、403、543.21元,
兴隆庄、刘家河办公室、门卫、围墙、宿舍10、454、013.03元,本次审核已扣除。刘家河2#、3#、4#、5#牛棚的砖墙利旧,1#材料棚和2#材料棚的砖墙利旧,利旧成本为9949530.18元。本次审计已扣除。
6、刘家河4#青储池未完成部分扣除,
对于刘家河4#青储池未完工的部分,施工单位已报告的竣工结算金额约为2、475、770.87元,本次审核已扣除。
7、减少377、678.35元的室外工程建设部分。
综上所述,河北福成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兴隆庄养牛场(东西)、刘家河养牛场、西吴养牛场(北区、南区)建设项目结算送审金额为508元、634元、140.08元,扣除甲供材料和甲供机械后,二审增加金额为5元、613元、558.13元,减少金额为48089元。692.79元(其中工程量减少金额为27、686、149.58元,利旧工程减少金额为20、403、543.21元),总减少金额为42、476、134.66元。
(三)整改措施
1、解决复审报告中的差异
公司与施工方、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预算单位进行了深入讨论,详细分析了施工过程中预算、设计调整与实际施工的差异、原因和结果。经过反复核实数据查阅数据,整改了第二次审查中的差异。
1)复审报告中兴隆庄、刘家河办公室、门卫、围墙、宿舍10、454、013.03元,已扣除复审汇总表。
公司与三河宏盛建筑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兴隆庄牛场牛粪棚1、牛粪棚2、刘家河牛场牛粪棚建设3,新增工程量与旧设施工程量相抵消。
根据3个牛粪棚的设计图纸和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确定新增3个牛粪棚的总成本为12、119、038.02元。
2)刘家河2#、3#、4#、5#牛棚砖墙利旧,1#料棚、2#料棚砖墙利旧,利旧费用9、949、530.18元,复审汇总表已扣除。
公司与承德宏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经河北天海测绘服务有限公司三河燕郊分公司提供的测绘数据、原奶牛场室内外养殖区、公园道路修复区、新1#原料库北侧室内区311、841、888㎡对于水泥硬化地,施工方需要拆除并自行合法处理建筑垃圾。双方同意抵消利旧工程和拆除水泥硬化地工程的建设资金,双方不再单独结算。
根据刘家河养牛场建设工程——原硬化路面拆除外运工程建设工程结算成本为9、474、667.33元。
3)西吴南区16A槽钢,施工单位已上报竣工结算金额约7、268、78.22元,已扣除复审汇总表。
西吴南区牛场建成使用一年后,公司饲养员发现6-9月牛棚、阳光棚温度过高,通风不良,容易导致牛呼吸不良,导致疾病甚至危机生命,需要拆除部分立面阳光板;此外,槽钢重量过重,担心长时间使用后容易损坏牛。2023年9月,在公司的强烈要求下,总承包商拆除了部分立面阳光板和所有槽钢,用同型号的C型钢、H型钢等钢代替了拆除的槽钢和总承包,西吴南区养牛场使用了部分C型钢。同时,公司还要求总承包使用剩余的拆除替换材料,并自行提供其他材料和设备,除我公司西吴牛场北区原设计图纸外(上市公司租赁土地范围内)增建以下结构:一是增建4个牛棚:牛棚1建筑面积2564平方米;牛棚2建筑面积2675.8平方米;牛棚3建筑面积2809.5平方米;牛棚4建筑面积2943.1平方米;牛棚共建10992.4平方米。二是加建两个青储池:青储池1建筑面积3744平方米;青储池2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青储池共建7254平方米。二是增建两个青储池:青储池1建筑面积3744平方米;青储池2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青储池共建7254平方米。三是增建一个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的牛粪棚;四是水泥硬化路面2万平方米。对于上述附加建筑物,总承包商同意我方不再支付任何款项。
公司与总承包约定的附加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拟聘请第三方公司确认相关事项,并根据结果与总承包签订相关协议,全面约定上述事项。
4)对于刘家河4#青储池未完工的部分,施工单位报告的竣工结算金额约为2、475、770.87元,扣除审核汇总表。公司与施工单位协商后,请按照补充协议继续施工,完成预算工程量。
5)对于其他差异,公司将委托工程造价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差异进行详细分析,重新设计出具施工图纸,重新制定工程造价预算,并根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工程造价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核实。公司严格执行养牛场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和未施工程序,补充施工遗漏程序,监督继续施工;重新进行成本预算和设计图纸,使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与预算和设计一致。施工程序及相关事项完成后,聘请第三方公司确认。如果养牛场建设项目的补充决算数据与结算财务数据不同,将进行适当的财务调整,并研究解决方案。
2、公司将整理必要信息,履行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的审查程序,补充审查上述抵消工程量和施工调整事项,并及时披露。
3、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计划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补充信息及相关程序。
二、警示信的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
(一)2024年5月20日至31日,河北省证监局对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公司未披露湖南韶山天德福地陵园有限公司1863万元存货——2023年年度报告中土地有限;财务报告中其他关联方未披露三河和旺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谷裕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丰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谷康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浩明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厚丰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宏鹏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驰盛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卓业农业专业合作社、三河利明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10家合作社)等相关法人。
整改措施:公司深刻认识到,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我们应该在未来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详细、准确地列出。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未披露信息。
2、在刘家河养牛场建设过程中,施工方由承德宏远建设集团变更为三河宏盛建设有限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变更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完善施工操作流程规则和重大事项变更的合规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工程变更程序,并及时披露。
3、2024年,公司与10家合作社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未能履行审议程序,未能及时披露。
整改措施:公司和10家合作社在2024年未审查相关交易涉及数据、数据,及时召开董事会审查,独立董事对相关交易单独发表意见,详细分析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并及时披露。
三、董事会审计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4年肉牛购销及转租土地及相关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养牛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审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中国证监会的河北监管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认审查结果和整改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及时发布专项意见,并报河北省证券监督管理局。
四、其他说明
1、继续推进合规体系建设。自2024年7月起,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全面优化公司制度编制,调整不合适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使其更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效防止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2、加强内部控制和监控。加强公司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控制,严格监督项目建设环节,派专人整理项目档案。加强财务与运营各环节的信息联系,实现财务控制与运营控制的有效结合。
3、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研究,深入调查信息披露和标准化经营中的合规隐患,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效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标准化经营水平,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和董事高级相关人员深刻认识到公司标准化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不足和问题,发现相关问题后,继续开展综合整改工作,同时教育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充分吸取教训,从一个例子中推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的规定,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将以整改为契机,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实施,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增强规范经营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继续教育,督促公司“关键少数”及相关人员履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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