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证券简称:武汉凡谷公告号:2024-050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介绍
2024年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18日,武汉凡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差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核实了相关问题。验证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署的》<投资意向协议>2024年11月13日,公司与武汉光巨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武汉光巨”)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有意参与目标公司的增资扩股,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的投资估值、增资交易对价、付款条件和方式,由投资相关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经公平协商后,以最终签订的增资协议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无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3、公司没有发现最近的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解释?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目前,公司没有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没有了解到,公司有任何信息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2、上述公司与武汉光巨签订的投资意向协议是各方就投资事宜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最终能否实施仍不确定。外商投资属于相关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措施,后续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于公司选择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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