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96证券简称:神农集团公告号:2024-090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副董事长何乔关女士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何祖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蒋宏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逐项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议案》
2.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2.02议案名称:股份回购类型
2.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2.04议案名称: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2.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2.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范围、定价原则
2.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2.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防止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
2.09议案名称: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授权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是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的普通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敏、李妍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6日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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