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0股票简称:锐明技术公示序号:2024-07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变更或提升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的事宜。
一、召开的现象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在下午15: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11月7日。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广东深圳南山区学府大路1001号南山智园B1栋16楼多功能厅。
3、举办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老总赵志坚老先生。
6、此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大会整体参加状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下统称“公司股东”)一共有214人,所持有投票权股权107,897,17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2.1230%(企业有投票权股权数量早已去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型股票账户持有企业股票的股权794,000股以及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企业股票的股权893,500股以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持有企业股票的股权1,040,000股,相同)。
2、当场列席会议状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5人,意味着股权105,015,678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0.4640%。
3、根据网上投票列席会议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网上投票股东209人,意味着股权2,881,5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591%。
4、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211人,意味着股权2,886,9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6622%。
5、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状况
董事、公司监事、董事长助理以现场或通信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企业聘请的侓师在场印证。
三、提案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网络投票。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企业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开展,无否定、变更或提升提议的现象。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845,8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抵制47,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1%;放弃3,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2、表决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59,2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34%;抵制832,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3%;放弃5,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该项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宜,早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根据。
3、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2,7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96%;抵制867,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7%;放弃7,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4、表决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5,5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2%;抵制864,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2%;放弃7,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6%。
5、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5,5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2%;抵制864,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9%;放弃7,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6、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05,5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7%;抵制884,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7%;放弃7,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7、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1,6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6%;抵制866,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30%;放弃9,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8、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2,4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93%;抵制865,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22%;放弃9,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9、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5,7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24%;抵制864,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09%;放弃7,2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10、表决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05,1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3%;抵制884,2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95%;放弃7,8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11、表决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21,6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86%;抵制868,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45%;放弃7,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12、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允许107,000,678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91%;抵制888,0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230%;放弃8,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4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四、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深圳市)法律事务所分派的杨茹和吴权道侓师当场印证,并提交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金杜(深圳市)法律事务所有关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锐明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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