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4年11月08日
1公示基本资料
2日常认购、赎出(变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时限
依据《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及《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下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形式运行,即本基金以封闭运作和开放运行相更替周而复始的方法运行。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中日起(含该日)进入下一个开放期。本基金每一个开放期期限原则上为五至二十个工作中日。基金托管人在股票协议约定开放期以外的日期拒绝接受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出业务流程。
本基金的上一个运行周期时间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基金托管人依据股票基金合同约定,确定运行周期时间完成后的开放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含该日)期内工作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投资者在对外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出,实际办理时限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但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公示暂停申购、赎出时以外。
如封闭期完毕之日后第一个工作中日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情形导致股票基金不能按时对外开放认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自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清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中日逐渐。对外开放期限内因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而出现股票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出业务,开放期将按照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出期间相对应增加。
自2024年11月22日起止一年后的相匹配日(如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的前一日(2025年11月23日)为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封闭式期限内本基金拒绝接受认购、赎回申请。若出现新的股票交易市场、证交所股票交易时间变更或别的突发情况,基金托管人将根据情况对上述情况对外开放日及对外开放时间开展相应的调整,但需在执行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3日常认购业务流程
3.1申购额度限定
(1)投资者通过一些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每一个基金开户初次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000元(含申购费用),增加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000元(含申购费用)。投资者根据销售组织初次认购的每笔注册资本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用),增加申购单笔注册资本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用)。各销售机构对最少认购额度及交易极差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项目规定为准。投资者已经成功申购过本基金的时候不会受到初次最少申购额度限定。投资人本期分配基金收益率转购基金认购时,不会受到最少申购额度限制。
(2)基金托管人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申购额度的限制。基金托管人务必在优化实施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3.2基金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扣除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申购费率按照其申购额度的的增加下降。投资者在一天之内若是有几笔认购A类、D类基金份额,可用利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办理单独计算。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D类基金份额实际基金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申购费由认购本基金A类、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担负,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本基金的品牌推广、市场销售、登记等相关费用。因红利再投资而引起的基金认购,免收对应的申购费。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基金合同》承诺的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4日常赎出业务流程
4.1赎回份额限定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出时,每一次赎回申请不能低于100份基金认购。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出时或赎回之后在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单独交易账号保存的基金认购额度不够100份,账户余额一部分基金认购在赎出时需与此同时所有赎出。
(2)基金托管人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赎回份额的限制。基金托管人务必在优化实施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针对在同一对外开放期限内认购之后又赎出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D类基金份额拥有时长低于7日的加收1.5%赎回费用;针对在同一对外开放期限内认购之后又赎出的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拥有时长7日以上扣除1%赎回费用,D类份额免收赎回费用;针对申购或在某一开放期认购持有一个封闭期以上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免收赎回费用。赎回费由赎出本基金的A、C类基金和D类基金份额市场份额持有者担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股票市场份额时扣除。本基金对持续期低于7日的投资人扣除1.5%的赎回费用,并将这些赎回费用全额的记入基金资产。对在同一对外开放期限内认购之后又赎出的基金认购拥有时间超7日扣除1.0%赎回费用,依照不少于赎回费用总额25%记入基金资产,未记入基金资产的那一部分用于购买评估费和其它必需手续费。实际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4.3其他与赎出有关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还可以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要求范围之内调节赎回费率或计费方式。利率或计费方式如发生变化,基金托管人需在调节实施后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示。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流程
5.1定投基金标准
投资者在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以自行承诺每一期扣费时间以及固定投资额(即申购额度),每一期申购额度不能低于销售机构业务流程规定为准。在以后的业务流程开展过程中,销售机构对最少定投基金数额的要求发生变化,可用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5.2.定投基金利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实际折扣优惠利率、收费方式以销售机构通知为准。
5.3.办理时限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长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认购业务办理时长同样。
5.4.交易确认
每一期具体扣费日即是基金交易申请办理日,并且以该日(T日)的份额净值为依据测算认购市场份额,认购市场份额将于T+1工作中日确定成功之后立即记入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内。基金认购确定查询赎出开始日为T+2工作中日。
销售机构对认购办理的审理并不等于申请办理一定成功,而仅供参考销售机构的确接受到该认购申请办理。认购申请办理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确认状况,投资者需及时查看并妥当履行合法权益。若认购失败或失效,则认购账款本钱退给投资者。
认购以额度申请办理,遵照“不明价”标准,即认购价格以申请办理当日的份额净值为依据来计算。
投资者在递交认购申报时必须按照销售机构要求的形式备齐认购资产,不然所提交的认购申请办理站不住脚。
6基金代销机构
6.1场内外销售机构
6.1.1销售组织
(1)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银行柜台
居所:杭州市下城区天水巷25号
办公地点:浙江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国金证券大厦7楼
法人代表:盛建龙
手机联系人:杨单宁
联系方式:(0571)87901920
发传真:(0571)87902581
网站地址:www.stocke.com.cn
客服热线:95345
6.1.2场内外非销售组织
本基金的别的销售机构状况详细本基金的相关公告及管理员网站公示。基金托管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变更或调整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且在基金托管人网站公示。
6.2场地销售机构
无
7份额净值公示/基金收益率公示的公布分配
本基金管理人在进行申请办理基金认购认购或赎出后,基金托管人理应按照下列要求公布净值信息内容:
(一)开放型基金在不迟于每一个对外开放日的次日,根据特定网址、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或者服务网点公布对外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敞开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进行申请办理基金认购认购或赎出前,最少每星期在制特定网址公布一次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三)在不迟于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址公布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此次开放期完毕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行周期时间。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与提现业务流程。
(2)本公告仅对该股票基金对外开放认购、赎出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请查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本基金对外开放认购、赎出的具体规定如有转变,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用户可以登录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或拨打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线客服咨询95345进行相应的资询。
(4)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托管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净值转变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压力,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要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然后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度的投资产品来投资。
浙江省国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商业时报(Business Times)定期传播有价值的商业资讯、评论和分析,提供深度的商业趋势分析、市场洞察、行业深度研究以及全球市场分析。商业时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采编相关服务。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邮箱:Jubao_Times@163.com。
商业时报所刊载信息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邮箱Jubao_Times@163.com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3706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