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股票简称:宿迁联盛公示序号:2024-08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宿迁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全资子公司宿迁联盛改性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盛改性剂”)。
此次担保额度:此次企业为联盛改性剂所提供的担保额度金额为3,50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累计为以上被担保方所提供的担保额度金额为26,500.00万余元(含此次)。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不会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因素企业联盛改性剂生产制造经营需要,公司在2024年10月29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支行(下称“江苏银行宿迁市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联盛改性剂与江苏银行宿迁市支行签署主合同项下的负债给予rmb3,500.00万余元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以上贷款担保不会有质押担保。
(二)担保事项内部结构决策制定
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分公司,给予rmb信用额度不得超过111,450.00万元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包含已经发生且延续至2024年贷款担保)。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6)。
此次担保事项及额度皆在公司已经执行审批流程的担保额度之内,不用执行别的审批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联盛助剂的关键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企业:万余元货币:rmb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务人: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支行
担保人:宿迁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人:宿迁联盛改性剂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额度:rmb3,500.00万余元
贷款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2024年10月08日至2025年8月31日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借款人在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按主合同规定收取的所有贷款利息(包含逾期利息和利滚利)、及其借款人需要付款手续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税费和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担保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公证费用、公告费、送到费、评估费等)。因汇率变动但实际超过最高债权额的那一部分,担保人自行承担保证责任。
四、贷款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化
此次贷款担保是为了确保分公司联盛改性剂生产运营正常运转,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了解其运行及管理状况,贷款担保严控风险。企业对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以上贷款担保不会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悖的现象。
五、股东会建议
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7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此次担保事项及额度皆在公司已经执行审批流程的担保额度之内,不用执行别的审批流程,符合相关规定。
六、总计对外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为分公司所提供的保证合同总金额rmb54,975.00万余元(含此次贷款担保),占公司总最近一期(2023本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6.28%,在其中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金额为39,095.09万余元。
公司未对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做担保。
公司不存在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065股票简称:宿迁联盛公示序号:2024-082
宿迁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关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推进公示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9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万余元(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16.19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购买的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企业因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调节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4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16.19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16.09元/股(含)。
企业因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调节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16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总额不超过16.09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16.0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6日、2024年7月3日、2024年10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3)、《宿迁联盛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43)、《宿迁联盛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74)。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企业需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293,100股,占总股本比例是0.79%,购买的最大价格是7.33元/股,最低价格为6.66元/股,总成交额金额为23,223,145.06元(没有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以上复购进度合乎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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