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9版)
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4.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3.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
4、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本次发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090.07万元和9,106.4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94.72万元和8,503.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除此之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2.1.2条中规定第(一)条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5、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4年10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4年10月1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4)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4年10月23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0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四、中止发行情况”。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4年10月17日(T-2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和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公司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8.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7.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1、与行业平均市盈率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1)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
(2)与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3.56倍(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0月16日(T-3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
(3)发行人所属行业市盈率变化态势
截至2024年10月16日(T-3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各阶段静态平均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近一年以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较为平稳。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亦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
2、与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PCB产品批量、上市时间、企业规模等因素,选择与公司业务类似、主要从事或曾经专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PCB行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中富电路、金百泽、本川智能、迅捷兴、四会富仕、兴森科技、崇达技术和明阳电路等8家公司。
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1:数据来源Wind;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每股收益=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0月16日总股本。
注3:扣非前/后滚动市盈率=2024年10月16日前20日均价(含当日)÷[近四个季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0月16日总股本]。
注4:本川智能扣非后的2023年静态市盈率和滚动市盈率均为负值,以及中富电路、本川智能、迅捷兴、明阳电路和兴森科技2023年业绩大幅下滑,且2023年扣非前后EPS低于其他可比公司,导致静态和滚动市盈率存在极高值的情况,以上异常值和极值在计算静态和滚动市盈率算术平均值时给予剔除。
(1)与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截止2024年10月16日)。
(2)与可比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人近四个季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23.56倍,低于扣除异常值和极值影响后可比公司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的平均滚动市盈率48.72倍(截止2024年10月16日)。
综上,本次发行价格28.18元/股对应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4.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3.94倍和平均滚动市盈率32.03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1.24倍和平均滚动市盈率48.72倍(截至2024年10月16日,扣除异常值和极值)。
3、发行人与可比公司的比较
(1)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①业务定位、产品布局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对比如下:
注1:最近一年已披露的按订单面积分类收入占比,公司、崇达技术和金百泽为2021年数据,中富电路、本川智能、迅捷兴为2020年数据,兴森科技为2015年数据,四会富仕、明阳电路未披露,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按订单面积分类的收入占比。
注2:兴森科技PCB业务收入包括印制电路板、半导体测试板、IC封装基板的合计收入。
注3:数据来源: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Wind资讯等公开资料。
注4:金百泽按订单面积分类为样板、小批量板、中批量板,订单面积分别为5平方米以下、5-20平方米、20-50平方米等。
注5:外销占比=外销收入/PCB业务收入,其中,中富电路和兴森科技的外销占比为其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收入中外销收入的比重,金百泽的外销占比为其年度报告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外销的比重,上述3家公司未单独披露PCB业务的内外销收入占比。
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为PCB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企业,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2021-2023年,公司连续三年被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百强企业。此外,公司2021年作为“快板/样板”企业入选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评选的“特色产品主要企业”十大企业榜单。从PCB样板企业分布情况来看,我国PCB样板领域呈现小而散的竞争格局,专业从事样板的生产商相对较少。同行业可比公司除兴森科技、金百泽和迅捷兴的样板收入占比较高外,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多以批量板为主,涵盖的样板产品主要为其批量板产品服务。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PCB业务的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和主要客户对比如下: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上述内容来源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
②发行人客户数量更加分散、产品款数更多、平均订单面积较低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客户数量、产品款数等的情况对比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数据,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募集说明书、反馈意见回复等,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最新的客户数量、产品款数、平均订单面积等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的活跃客户近3,000家,其中包含100余家上市公司和数百家“专精特新”企业,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兴森科技海内外客户达到4,000多家,金百泽常年服务客户3,000家,公司在客户数量方面与兴森科技、金百泽处于相近的数量规模,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由于公司专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产品,聚集了下游众多客户的需求,订单相对分散、客户数量较多,从而导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占比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③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制程能力指标对比
公司主要工艺技术紧跟市场前沿,各项技术指标保持行业主流水平,产品最高层数可达50层,内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2.0mil/2.0mil,外层最小线宽/线距最小为3.0mil/3.0mil,机械钻孔最小孔径为4.0mil,激光钻孔最小孔径为3.5mil,最大厚径比为20:1,最大铜厚为30盎司。公司PCB产品层数、线宽/线距、孔径、铜厚等主要制程能力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最大铜厚等个别指标处于行业较为领先的水平。公司长期聚焦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在与不同领域的众多客户合作中形成PCB工艺制程能力。公司在高多层板、超厚铜板、HDI板、高频高速板、特种板和其他特殊加工等工艺技术方面具备深厚的积累,形成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的“77GHz毫米波雷达PCB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已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④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交付周期对比
公司订单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需求特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142人,服务于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工艺技术的研究,具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工程解决方案能力。为保证公司多品种、小批量的PCB产能实现快速交付的能力,公司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工程服务体系,可向境内外客户提供7×24小时PCB产品工程服务,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公司PCB产品可实现快速交付,单/双面板最快可24小时内交付,多层板最快可48小时内交付。2023年,公司PCB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5-10天,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交付周期分别约为5天和8天,公司交付能力在业内领先。
(2)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对比
2021-2023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经营业绩情况比较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收入规模相对较低,主要系在细分领域,公司长期聚焦于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是行业内较为领先的样板制造企业;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上市较早,多在2021年及以前上市,上市后已通过募投项目扩充产能,带动收入规模增长。虽然公司的PCB业务整体收入规模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是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36%,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PCB产品,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为99.74%以上。PCB为定制化产品,同行业可比公司因其产品结构、订单面积、客户结构、发展阶段等的不同,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公司深耕PCB行业二十年,始终坚持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定位,在国内样板市场具有领先地位
作为较早切入PCB样板市场的企业,公司长期深耕中高端PCB样板和小批量板市场,公司已成长为PCB行业中较为领先的国内样板企业之一,在PCB样板领域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在PCB行业领域深耕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二十年,是一家专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PCB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经营策略,随着江西强达产能释放及批量板向江西强达转移,改善和缓解了深圳强达原有样板和批量板混线生产问题,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产品平均订单面积更小、平均产品层数更高、产品型号款数更多,柔性化制造能力与管理方式愈加完善,交货周期得到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PCB工艺和技术创新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2)公司长期构建和改进适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制造模式,满足客户定制化、多样化和及时交付的产品需求
公司始终坚持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产品定位,长期构建和改进适用于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生产、精细管理和智能制造方式。根据客户定制化和多样化的产品需求特点,形成一套适用于样板和小批量板的柔性化制造能力与管理方式。公司产品呈现“多品种、小批量、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特点,公司年交付PCB产品型号接近10万款,平均订单面积3.04平方米,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订单面积分别为0.71平方米和13.58平方米。公司PCB产品可实现快速交付,单/双面板最快可24小时内交付,多层板最快可48小时内交付。2023年,公司PCB产品交付周期一般为5-10天,其中样板和小批量板的平均交付周期分别约为5天和8天,交付能力在业内领先。与PCB行业中传统的大批量板“刚性制造”的规模化效应相比,公司凭借快速响应、柔性生产、精细管理、智能制造和优异的服务水平,更能适应于PCB行业日益增长的研发打样和小批量专业应用的需求。
(3)具备丰富的产品体系和工艺技术优势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协会会员单位和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SPCA)监事单位,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强达是高新技术企业和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公司形成了多项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122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目前,公司已将形成的主要专有或专利核心技术用于公司现有产品中,充分发挥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样板和小批量板的产品体系和工艺技术优势。
(下转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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