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股票简称:奥泰生物公示序号:2024-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杭州市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9月2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企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及审查方法
1、企业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2024年9月3日上海市区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企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企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有关规定,于2024年9月3日至9月12日根据企业内部贴到对此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告期己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激励对象名册所提出的质疑。
2、职工监事对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
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企业(含分公司,相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或劳动用工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位以及任命通知等信息。
二、职工监事核查意见
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职工监事发布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纳入《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畴。
2、拟激励对象都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均是企业主要业务或技术人员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拟激励对象基本上缘分天定,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纳入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所特定条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确立的激励对象范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杭州市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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