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股票简称:茂莱光学公示序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南京市茂莱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4月26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购买的股权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且在复购结束后三年内给予出让。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00万余元(没有);回购价格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复购时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应当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41,193股,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0.4568%,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18.80元/股,最低价位为72.00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26,431,820.18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股权合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市茂莱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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