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股票简称:康达新材公示序号:2024-07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截至本公告日,康达新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康达新材”)及子公司经决议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78,149万余元,占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93.4365%;对外宣传担保余额(含此次贷款担保)为196,045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65.8559%。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公司在2024年1月30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大会,于2024年2月19日举行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战略发展规划,提升融资决策高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24本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融资做担保,担保额度累计总额不超过141,000万余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二、贷款担保工作进展
依据上述决定,公司子公司北京市力源兴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力源兴达”)和成都赛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赛英科技”)向银行借款了借款,企业各自为他们提供质押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详情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北京市力源兴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债务人: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昌平分行。
2、贷款担保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质押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最高额:1,000万人民币。
5、保证范围:
确保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担保人代借款人向债权人还款和付款的资金总额及其自贷款担保人支付之日起资金占用费。
确保合同项下的借款人需向贷款担保人收取的所有担保费用、评审费、合同违约金、赔偿费及其贷款担保人为推进确保合同项下的债务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贷款担保人为推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别的贷款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所收取的费用。
6、担保期限:贷款担保人依据与债务人签署的担保合同而向债权人偿还之日起三年。
(二)成都市赛英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债务人:成都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平分行。
2、贷款担保人:康达新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范围:贷款担保之债务范围包括债务人并未收回贷款债权账户余额或银行汇票债务账户余额或贴现债务账户余额或申请办理商业承兑保融债务账户余额或押汇债务账户余额或个人信用债务账户余额或票据债务账户余额或其他债务账户余额,包含负债本金加利息,及其各项费用、合同违约金、赔偿费、借款人应向债权人收取的别的账款和债务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出现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限:独立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的负债分期付款执行,则是对每一期负债来讲,担保期限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如出现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或依主合同约定或是合同约定调解协议负债提早到期,则担保期限为提早期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约定调解协议债务展期的,则担保期限为展期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申请办理银行汇票、开立保函,申请办理贴现或申请办理商业承兑保融,则担保期限为垫付之日起三年;分批垫付的,担保期限为最后一笔垫付之日起三年。
四、总计对外担保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决议的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贷款担保金额达278,149万余元,占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93.4365%;对外宣传担保余额(含此次贷款担保)为196,045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65.8559%。
公司及子公司除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子公司成都市铭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汉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外无别的对外担保个人行为,不会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涉及到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损害的情况。
五、备查簿文档
1、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公司有限公司《信用反担保合同》;
2、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平支行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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