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9股票简称:力合微公示序号:2024-065
债卷编码:118036债卷通称:力合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7月25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深圳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基地清华大学信息网科研楼11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LIUKUN老先生上台演讲,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和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夏镔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金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决议的议案都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都属于特别决议提案,已经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
3、关系公司股东周世权老先生、李海霞女性做为2021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提案2及议案3回避表决;关系公司股东LIUKUN老先生、刘元成先生、吴颖女性做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提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伦(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石璁、杜彩霞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觉得,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具有集结本次股东大会资格;参加及列席的人员均具有正规资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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