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股票简称:柏诚股份公告序号:2024-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7月12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公司监事会融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展开了审查,有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2024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下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示,并且于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展开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间总共10天。公示期间,公司职员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建议。
截止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职工对企业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册所提出的质疑。
二、职工监事核查意见
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企业《激励对象名单》展开了审查,并做出核查意见如下所示:
1、纳入《激励对象名单》工作的人员具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合乎《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
2、激励对象均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分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中层管理者和核心员工工作人员,不包含独董、公司监事、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控股股东及配偶、爸爸妈妈、儿女。
4、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致死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企业监事会认为:企业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依法依规,纳入此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所特定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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