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0762股票简称:西藏矿业序号:2024-029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动过去股东会议决议的情况。
二、召开的现象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5月31日14:3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5月31日,在其中:根据深圳交易所(下称“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2.举办地址: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所在城市青海省拉萨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社区顿珠金融中心金玺苑15层。
3.举办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方法举办。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5.节目主持人:老总曾泰老先生
6.召开的合法、合规
此次会议的集结与举办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性会议审议通过,大会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大会的参加状况
1.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互联网)16人,意味着股权113,350,983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21.7492%。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1人,意味着股权108,733,483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20.8632%。
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5人,意味着股权4,617,500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0.8860%。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人,意味着股权4,617,500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0.8860%。
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意味着股权0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0%。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5人,意味着股权4,617,500股,占上市企业合理投票权总股份的0.8860%。
2.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用的见证侓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依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此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4项提案。各提案的实际决议结果如下:
1.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①整体决议状况:
允许113,146,1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9.8193%;抵制18,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0161%;放弃186,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45%。
②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
允许4,4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5.5647%;抵制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3963%;放弃186,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0390%。
③表决结果:提议获得通过。
2.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3.企业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企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允许113,145,4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9.8187%;抵制17,1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0151%;放弃188,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62%。
允许4,4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5.5495%;抵制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3703%;放弃188,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0801%。
5.企业2023年度报告及引言的议案
允许113,144,2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9.8176%;抵制18,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0161%;放弃188,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62%。
允许4,4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5.5236%;抵制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3963%;放弃188,4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0801%。
6.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允许111,637,6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8.4885%;抵制1,526,8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1.3470%;放弃186,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45%。
允许2,90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62.8955%;抵制1,5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33.0655%;放弃186,5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0390%。
7.关于企业独立董事津贴和成本的议案
允许113,142,9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9.8165%;抵制18,3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0161%;放弃189,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74%。
允许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5.4954%;抵制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3963%;放弃189,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1083%。
8.竞选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竞选尼拉女性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竞选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竞选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竞选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3.竞选杜秋女性为公司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允许113,090,683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9.7704%;抵制70,6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0623%;放弃189,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0.1674%。
允许4,3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94.3627%;抵制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1.5290%;放弃189,7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总股份的4.1083%。
14.对于董事会换届竞选独董的议案
本议案选用累积投票制,竞选牟文女性、王蓓女性、杨勇先生、邓昭平老先生、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董。详细如下:
14.01竞选牟文女性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总决议状况:允许110,247,38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2620%。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13,90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7862%。
表决结果:牟文女性当选为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14.02竞选王蓓女性为公司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表决结果:王蓓女性当选为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14.03竞选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总决议状况:允许110,247,48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2620%。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14,00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7884%
表决结果:杨勇先生当选为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14.04竞选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总决议状况:允许110,246,686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2613%。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13,203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7710%。
表决结果:邓昭平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14.05竞选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总决议状况:允许110,246,791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2614%。在其中,中小投资者决议状况:允许1,513,30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2.7733%。
表决结果:严洪老先生当选为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独董。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金开(成都市)法律事务所
2.侓师名字:贺鹏康、胡江
3.总结性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大会工作人员资格真实有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的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六、备查簿文档
1.经与会董事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北京金开(成都市)法律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开具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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