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05月2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江苏苏州苏州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商务大厦苏州市光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老总高健武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决议,在其中网上投票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大会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别的公司高管出席状况。
企业董事长助理孔烽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独董个人工作总结的议案
3、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的议案
4、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5、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提案名字:有关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8、提案名字:有关确定2023年度执行董事薪资数额的提案
9、提案名字:有关确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资数额的提案
10、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1、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提案名字:关于企业2024年度向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提案名字:有关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均属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全部提案均表决通过;
2、此次决议提案6、7、8、10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3、特别决议提案:无;
4、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无。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汉坤法律事务所上海市分所
侓师:杜凯、贾古韵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北京汉坤法律事务所上海市分所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光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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