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北京市国联视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国联股份”)个股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持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 公司在2023年12月26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142023023号)并于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8),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尚未接到证监会的立案查处结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纠自查同时向大股东、控股股东书面形式出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定不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关键信息。
● 企业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
企业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持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已超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状况。
二、企业关心并核实相关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的,企业外部环境市场环境或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企业内部生产制造经营秩序正常的。
(二)重大事情状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并书面形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不会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含但是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到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关联交易类事宜、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破产重组、重要业务关系、引入战略投资等重大事项。
(三)新闻媒体、销售市场传言、网络热点定义状况
经公司自纠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没有发现可能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新闻媒体及市场传言,也未涉及到热点板块定义。
(四)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事宜
公司在2023年12月26日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序号:证监立案侦查字0142023023号)并于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88),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尚未接到证监会的立案查处结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别的股票价格隐私信息
经公司核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除此之外,企业没有发现别的可能会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有关风险防范
企业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4月30日持续2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现阶段,企业经营情况一切正常,近2个交易日股票波动幅度大,企业提示广大投资者留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性,理性决策,谨慎项目投资。
企业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企业信息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与公司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有关通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东会申明
本董事会确定,企业没有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或者与该等事宜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我们公司有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很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国联视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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