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核心内容提醒:
1.京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企业股票已经在2023年5月4日起被实行暂停上市,详情请见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若公司2023本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发生有关财务指标分析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定)(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2.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上市企业因发生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的,理应则在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当初会计期间完成后一个月内,公布个股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示,并且在公布该年年度报告前最少再公布2次风险防范公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中“为进一步提升风险揭示实际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防范公告披露后到年报公布前,每十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风险防范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将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所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风险。
企业股票很有可能触碰的暂停上市情况如下所示: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企业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经在2023年5月4日起被实行暂停上市,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8)。
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企业因碰触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到第(三)项情况其股票买卖交易被实行暂停上市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且营收小于1亿;(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朔重述后近来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会计报表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否认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能法定期限内公布半数以上执行董事确保真正、精确、完备的年报;(五)虽合乎第9.3.7条规定,但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本所提起诉讼暂停上市;(六)因不符第9.3.7条规定的标准,其撤消暂停上市申请办理没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3本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发生有关财务指标分析碰触《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企业已经在2024年1月31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4-020)提醒相关风险。
企业已经在2024年2月28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4-028)提醒相关风险。
企业已经在2024年3月13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4-029)提醒相关风险。
企业已经在2024年3月27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4-032)提醒相关风险。
企业已经在2024年4月10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4-036)提醒相关风险。
本公告为公司发展第六次公布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示。
三、别的提醒表明
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公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示序号:2024-019),经公司基本计算,预估企业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为60,000万余元-90,000万余元,预估企业2023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0万余元-140,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2023年年度报告内控审计正在进行,以上年报披露时间数据信息仅是初步测算数据信息,最后财务报表以企业公布的经审计之后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标准。
若公司2023本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发生有关财务指标分析碰触《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股票可能面临被暂停上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特定信息披露媒介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企业全部信息都以以上特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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