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和出席的状况
(一)举办时长:
(1)当场举办时间是在:2024年4月18日14:30;
(2)网上投票时间是在: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网络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至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二)举办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新高路与经八路交叉路口新乡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写字楼507会议厅。
(三)举办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节目主持人:老总邵长金老先生
(六)公司股东出席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20人,意味着股权451,227,985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0.7643%。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4人,意味着股权442,507,37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0.1697%。根据网上投票股东16人,意味着股权8,720,60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594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9人,意味着股权8,720,90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5946%。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人,意味着股权3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6人,意味着股权8,720,60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5946%。
(七)企业全体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企业聘用的见证侓师出席了大会。
二、提议决议和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现场决议(当场选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互联网投票选举方法决议并获得了下列提案:
(一)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决议状况:
总决议状况:允许449,854,985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7%;抵制1,292,9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5%;放弃80,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347,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4.2562%;抵制1,29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8253%;放弃80,10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9185%。
〈2〉表决结果:此项提案表决通过。该项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二)决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决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决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49,925,085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13%;抵制1,302,90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87%;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7,418,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85.0600%;抵制1,30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4.94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河南省亚太地区人法律事务所
(二)侓师名字:鲁鸿贵、周耀鹏
(三)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企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资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簿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二)法律服务合同;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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