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三和管桩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22日举行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企业理应公布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22日)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比。现就以上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注:以上股东持股数为合拼普通账户和股票融资信用账户之后的持股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三和管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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