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定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属于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会议报告
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于2024年3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示序号:2024-027)。
二、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4年3月27日14:50。
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3月27日9:15至15:00。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深圳南山区科苑大道北3176号彩讯科技商务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法:采用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企业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老总范永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举办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141,949,502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1.0228%。在其中进行现场投票的公司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140,595,48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30.7268%;根据网上投票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权1,354,01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2959%。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侓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本议案归属于普通决议提案,获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 1/2 之上表决通过。关系公司股东未列席会议。
实际决议结果如下:决议允许141,949,5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放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0%。
在其中,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合计持有企业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相同)决议状况为:允许1,355,0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抵制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放弃0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型股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状况
安徽省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鲍金桥、万晓宇承载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做出法律法规意见认为: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质和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提议、决议流程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申请的相关决定真实有效。
五、备查簿文档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侬芯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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