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事宜简述
上海市宝立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8日举行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出让意向书的议案》,允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宝润食品公司(下称“上海市宝润”)与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市人民政府(下称“亭林镇市人民政府”)签定《土地出让意向书》,上海市宝润计划在上海金山区亭林镇工业园区转让31.14亩土地(待定总面积,还是要以具体土地测绘总面积为标准)项目投资并成立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称“新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最后以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选择的政府采购项目名册中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经挂牌出让操作后,以正式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额度为标准,上海市宝润拟订固定投资不少于27,767.26万余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出让意向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9)。
二、工作进展
前不久,上海市宝润与亭林镇市人民政府进行《土地出让意向书》的签署,该意向协议书内容和公司在2024年3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公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土地出让意向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9)里的意向协议书具体内容基本一致,该意向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此次意向协议书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防范
(一)本土地交易意向协议书归属于合作双方的意向承诺,企业没有获得意愿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实际土地资源转让价格和转让总面积以挂牌出让操作后企业正式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中有关承诺为标准。
(二)意向协议书签订后,工程项目的进一步推进与实施尚须执行项目备案、基本建设土地资源获得、环保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后置审批工作中,尚有待观察,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立即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该项目存有土地投资强度规定,上海市宝润拟订固定投资不少于27,767.26万余元,目前还没有实际确立项目投资分配,后续将依据企业资金和项目的具体情况计划方案执行。若遇到企业资金短缺的现象,会严重影响新项目投资额及投资进展。与此同时企业投资自有资金均是已有或是自筹经费,投资支出可能造成公司现金流或降低负债增加从而增加有关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宝立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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