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3股票简称:旭光电子公示序号: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路318号旭光电子写字楼三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董事长刘卫东上台演讲,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紧密结合,表决方式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独董张锡海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公司监事黄生堂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长助理熊尚荣出席了本次会议;别的管理层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金及修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提案名字:关于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决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提案,早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含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中天(成都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魏麟、杨婷婷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天元律师觉得,企业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工作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此次会议的表决流程和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市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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