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12月23日
一、公示基本资料
二、与收益付款相关的其他信息内容
注:(1)依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当日认购的基金认购应当在下一个买卖日起享受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当日赎出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买卖日起不享有股票基金的分配利益”。
(2)投资人赎出集合计划市场份额时,赎回份额本期相对应的盈利,于本期一季度年底分红日付款。
(3)投资人解除合同情况下,依照当期收益分派期内回报率与解除合同日金融机构活期利率孰低的基本原则计付盈利。
(4)在满足相关年底分红条件及利润分配标准前提下,本集合计划盈利每个季度付款一次。正常情况下利润分配标准日和利润分配日为每个季度银行结息日的下一个工作中日,准确时间由管理员确定。
(5)本集合计划选用测算暂估回报率的方法对集合计划进行估值,每万分结合计
划暂估纯收益和7日年化利率暂估回报率与年底分红日具体每万分集合计划纯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很有可能有所差异,主要原因是存款公司估值时通过成本费列报,每日按照合同约定年利率冲减盈利,直到年底分红期终按累计收益率除于总计市场份额明确具体分派收益率,实际的差别额度以公司网站展现为标准。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宜
1、本集合计划盈利付款方式分为两种:股票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挑选红股也将红股全自动变为集合计划市场份额开展追加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本集合计划默认盈利付款方式是红利再投资;但投资者解除合同赎回份额时,其总计未结转成本盈利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
2、请投资者根据我们公司营销渠道或其它代销平台确定盈利付款方式正确与否,如果需要改动盈利付款方式的,可在集合计划对外开放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内根据我们公司营销渠道或其它代销平台改动盈利付款方式,如改动业务流程失败的,都将按默收盈利付款方式进行分割;
3、咨询方式
(1)登录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拨通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线客服咨询:95570
4、风险防范:本郑重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本集合计划财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要仔细阅读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条文。敬请投资者关心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提前准备风险测试,并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度选购安全风险相符的商品,慎重作出决策,并自己承担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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