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股票简称:华塑股份公示序号:2023-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将大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下称“淮矿集团公司”)贷款,借款额度金额为7,000万元整,货款利率为3.45%,按季计算利息。遇有国家调整年利率,按最新政策测算。
●淮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以往12个月内,公司和同一关联方产生除社零业务流程以外关联方交易额度共计约60,589.26万余元,与关联方代理记账公司产生日最大存款总额为45,155.51万余元,日最大贷款额为22,800.00万余元;企业未向不一样关联方开展与此次交易类型有关的买卖。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1、为了支持企业发展,依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淮矿集团公司将收到的“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rmb7,000万元整拔款企业用以工程建设,货款利率为3.45%,按季计算利息。遇有国家调整年利率,按新规测算。与此同时,依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省属企业将资本性费用预算资金拨付隶属国有独资或控投企业非法人所使用的,应当作为股权投资基金。总公司隶属控投企业非法人暂时没有股权收购规划的,视作委贷解决,与总公司签署资金占用费协议书,正常情况下按不少于同时期银行房贷利率付款资金占用费,并约定当发生股权收购、改制上市等事宜时,依规变为母公司的股权投资基金。”
2、公司在2023年11月28日各自举行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7000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状况为8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独董对本次关联交易发布了赞同的事前认可建议和独立意见。
3、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淮矿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52,700,588股股份,总股本的47.12%,系公司的大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淮矿集团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以上买卖组成公司关联交易。
4、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亦不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5、截止到本次关联交易才行,以往12个月内,公司和本次关联交易同一关联方所发生的买卖详情如下:
企业:万余元
二、关联方详细介绍
(一)关联方关联详细介绍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淮矿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652,700,588股股份,总股本的47.12%,系公司的大股东,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淮矿集团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概况
1、基本资料
2、经查询,淮矿集团公司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关系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公司将收到的“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rmb7,000万元整拔款企业用以工程建设,货款利率为3.45%,按季计算利息。遇有国家调整年利率,按新规测算。
四、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和履行合同分配
(一)贷款类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产
(二)借款用途:用以“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基本建设
(三)贷款额度:rmb7,000万元整
(四)货款利率:3.45%(参考同时期金融机构市场报价利率),按季计算利息。遇有国家调整年利率,按最新政策测算。如出现股权收购、改制上市等事宜时,依规变为公司的股权项目投资。
(五)贷款年限:此次项目资金借款协议时限三年。
以上借款协议有关因素按实际签合同时的内容为准。
五、关联方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最近,公司控股股东淮矿集团公司接到“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支出资产rmb7,000万元整,用于资助公司相关重大项目建设。依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建设情况,公司为大股东淮矿集团公司申请办理项目资金贷款,并将这些资金进行企业“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基本建设。企业本次向大股东申请贷款根据公司运营具体情况,有利于加速重大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我们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方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监事会及职工监事决议状况
公司在2023年11月28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7,000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决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上提案,本次关联交易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董事前认可建议
结合公司《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建设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余元“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资金借款协议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具体情况,有利于加速重大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这些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决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理应回避表决。
(三)独董建议
经核实,对于我们来说,公司和大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元项目资金借款协议,根据公司运营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决议此项提案时,关联董事展开了回避表决,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和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余元“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资金借款协议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书面形式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余元“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资金借款协议都是基于《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建设情况,根据公司目前的具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允许以上与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余元“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资金借款协议事宜,打算把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中介机构的建议
承销商对企业向大股东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了全面审查,查看了股东会文档、职工监事文档、独董建议等相关文件。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为大股东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事宜早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且已经独董事前认可及发布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承销商允许公司为大股东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35股票简称:华塑股份公示序号:2023-064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公示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此次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企业已经在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等方法送到诸位执行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人。
会议由老总路明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大会合理合法、合理。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表决通过《关于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7000万元“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的议案》
依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建设情况,公司为大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项目资金贷款,并将这些资金进行企业“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基本建设,根据公司运营具体情况,有利于加速重大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我们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
表决结果:8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关联董事潘仁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宜发布了赞同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重点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935股票简称:华塑股份公示序号:2023-065
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融合通信方式举办第五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此次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企业已经在2023年11月17日以通讯等方法送到诸位公司监事。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7人,真实参加公司监事6人,企业职工监事张朗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休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长孙邦安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大会合理合法、合理。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公司和大股东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签署7000万余元“年产值12万吨级生物可降解新材料项目”项目资金借款协议合乎公司经营状况,有利于加速重大项目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6)。
表决结果:5票赞同,1票反对,0票放弃。监事唐卫新老先生对于该提案投否决票,其理由为“此次贷款会增加公司利息费用,并考虑潜在性股权分散的不良影响,不愿意本议案。”
安徽省华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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