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9股票简称:芯联集成化公示序号:2024-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否存在被否决提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月2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浙江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社区临江路518号芯联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由老总丁兴华老先生组织。大会采用现场网络投票及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决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程序及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9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当场融合通信方式参加5人;
3、董事长助理王韦先生当场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新增加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募资向新增加募投项目的建设主体增资扩股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1、此次决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表决通过。
2、此次决议的议案1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侓师:徐启捷、宋怡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企业本次股东大会在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资质、参会工作人员资质及其决议程序流程等多个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从而所作出的股东会议决议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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