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平安信托”或“企业”)股东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局发〔2021〕14号)有关规定,现就平安信托当初股东会总计变动总人数超监事会成员数量三分之一的状况公布如下所示:
因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有关非执行董事工作调整缘故,经平安信托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且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审批,由张智淳、田黄玉强、周立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由曲建、蒋惠岭、KONGYING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到此,企业2023年度股东会总计变动总人数超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平安信托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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